根据昨日(1月12日)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062.38万户,比2012年底增长10.33%,增速同比提高1.78个百分点,为近5年最高;注册资本(金)101.2万亿元,增长18.21%。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在中央的各种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的活力正喷涌而出。
根据昨日(1月12日)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062.38万户,比2012年底增长10.33%,增速同比提高1.78个百分点,为近5年最高;注册资本(金)101.2万亿元,增长18.21%。
在新增登记注册企业方面,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250.27万户,同比增长27.63%。个体工商户新登记注册853.02万户,增长16.39%。
市场主体的活力被激发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也在同步进行。
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资金到位期限,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向认缴登记制转变。这为即将推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了法律基础。
在《公司法》通过修订之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工商登记改革仅仅是在中央层面达成共识,在地方上的实施存在进一步推动的空间。
现在,工商登记改革从法律上扫清障碍之后,各个省份的具体改革措施陆续出台。
2013年12月1日,酝酿多时的山西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包括省级综改试验县、扩权强县试点县和太原市6个城区等32个县区开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记者梳理,从2013年12月份至今,包括山西、浙江、广西、湖北等多个省份纷纷开始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表示,只有“把该放的权放掉”,才能集中精力“把该管的事管好”,才能真正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实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如今,市场主体的活力正在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