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蔡宗琦
证监会主席肖钢近日撰文指出,资本市场高度依赖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要全面整合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时制定必要的行政规章,尽可能做到同一性质、类型的事项由同一个规章规定,形成相对科学完备的八大法律实施规范子体系。
他表示,必须认真做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编制好路线图,全面推动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健全和完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清理整合现行有效的法律实施规范,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方面,尽快修订《证券法》,抓紧制定《期货法》。及时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类别股份发行管理规定、私募基金监管条例。在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方面,需要尽快修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抓紧制定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和虚假陈述、市场操纵、“老鼠仓”刑事司法解释。抓紧研究制定认定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商事规则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
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要全面整合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时制定必要的行政规章,尽可能做到同一性质、类型的事项由同一个规章规定,形成相对科学完备的法律实施规范子体系,包括“融资与并购”、“市场交易”、“产品业务”、“市场与机构主体”、“对外开放”、“审慎监管”、“投资者保护”、“监管执法”8个子体系。
其中,“融资与并购”子体系指按照注册制的法律规制要求,在证券发行、上市类现行制度规则的基础上,整合形成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兼并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规章。
“市场交易”子体系指在现行证券、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有关交易规则的内容规范基础上,针对证券、期货分别形成交易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等规章。
“产品业务”子体系指:在基金类现有规则的基础上,统合形成适用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涉及公募私募、运作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资产管理类规章;制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办法;针对证券、期货分别制定自营、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分别形成发行保荐、财务顾问、资信评级、审计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等专项业务管理办法。
他指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立法、司法机关做好立法工作;另一方面,集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工作,建立专门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增强法律实施规范体系结构的统一性、制度内容的科学性和层级效力的适当性,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