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一鸣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王一鸣 发自上海
11月30日下午,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系列资本市场改革举措。另外,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表示,将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稳妥推进优先股试点工作。
引入优先股具有五大意义/
那么,什么是优先股?为何要引入?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国际上,由于优先股通行的做法是“按季分红”,无论是固定股息,抑或是浮动股息,股息率或股息水平都是预先承诺的。因此,引入优先股,就是引入按季分红的理念和示范效应,它将教会上市公司如何重视回报投资者。
谈及为何要开展优先股试点,邓舸表示,“优先股在境外市场是成熟的证券品种,在我国也有很强的现实需求。目前开展优先股试点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快发展直接融资,补充企业资本金;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创新资本工具,满足资本监管要求;三是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渠道,增加新型的固定收益产品;四是有利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五是有利于丰富证券品种,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邓舸强调指出,“优先股不是普通股,并不是具有优先分红权的普通股,投资优先股也是有风险的。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虽然在股息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优先于普通股,投资收益较为固定,但无法在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时,像普通股一样分享公司资本成长带来的收益;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时,优先股同样面临无法获得股息的风险;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的偿付顺序在债券之后,优先股投资者还面临本金不保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应当充分评估优先股投资的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参与。”
利好低估值高盈利高负债企业/
本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A股市场以及行业层面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2月1日,多家基金公司对外界发布了优先股的相关影响研究。
嘉实基金表示:优先股对市场整体影响偏中性。利好更多在于优先股有助于减轻股票市场的融资压力,尤其对于低估值、大市值、负债率高、盈利能力较高、且现金盈利能力稳定 (具备分红能力)的公司集中的银行、电力、建筑、交运等蓝筹股行业,优先股被应用的预期相对更高,由于可能会增厚每股收益,将对这些行业构成一定程度利好。
工银瑞信则表示:优先股政策的实施在短期内能缓解股票市场融资压力,长期则能够稳定股票市场的估值波动。大市值、低估值类型的股票一旦出现再融资需求,一般规模巨大,对二级市场造成一定的压力。在股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通过发行优先股可以起到缓冲市场融资压力、稳定市场的作用;一旦股票市场活跃,优先股的发行需求会自动转化为普通股的发行需求,起到了稳定股票市场的自然缓冲器作用。
工银瑞信还称,优先股发行对债券市场的冲击有限。预期潜在利好的行业包括金融、电力、煤炭、建筑和石油化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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