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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GDP核算体系将作重大修订

    2013-11-19 01:13

    11月16日,在成都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经济学年会上,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透露,国家统计局将按照最新国际标准修订GDP核算方法,预计新核算体系将于2014年底至2015年初开始实行。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刘林鹏 发自成都    

    每经记者 刘林鹏 发自成都

    GDP往往被赋予“指挥棒”的魔力,而其核算体系对经济的走向有着不可小觑的影响力。

    日前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浓墨重彩地绘就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蓝图,反映经济荣与枯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无疑需要应时而动。

    11月16日,在成都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经济学年会上,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透露,国家统计局将按照最新国际标准修订GDP核算方法,预计新核算体系将于2014年底至2015年初开始实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新核算体系主要涉及五大方面的变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或将计入财产收入。

    经济核算体系涉及五大变革

    “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依据2008年SNA的变化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若干新情况,对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基本指标和基本方法进行系统的梳理。”许宪春透露,计划将于2014年底或2015年初形成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家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采用的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账户体系》(以下简称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

    许宪春称,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随着经济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而变化,2003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产生许多新情况;宏观管理和社会公众产生新的需求;国际组织又颁布了新的标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需要进行修订,制定新的国家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处理方法毫无疑问成为了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此外还包括改进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方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计入财产收入、将雇员股票期权计入劳动者报酬等共五大方面的变革。

    研发支出计入GDP

    许宪春表示,关于研发支出,我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基础资料,我国分别于2000年和2009年进行了两次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 (以下简称R&D)资源清查,掌握了R&D经费支出及构成等数据;常规年度开展了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等研发活动的调查。这些统计数据为修订研发支出的处理方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依据2008年版SNA,将研发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我们按照2008年SNA的要求,分别从生产方面和需求方面研究了将研发支出计入GDP的核算方法,并进行了初步试算,得出了初步结果,目前正在论证阶段。”许宪春表示。

    事实上,这些年来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亦发生了若干重要变化。

    “与1993年SNA比较,2008年SNA在基本核算框架和基本核算原则方面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许宪春表示,2008年SNA涉及到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基本统计指标口径和基本计算方法的变化,例如研发支出处理方法的修订。在2008年SNA之前的国际标准中,研发支出是作为中间投入处理的,2008年SNA中,给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不给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仍然作为中间投入处理。

    从生产角度,各行业研发支出占增加值的比例不同,从而促使GDP的行业结构发生变化;从需求角度,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增加,从而GDP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即消费率、投资率和净出口率发生变化,投资率会有所上升,消费率和净出口率会有所下降。

    知名经济学家左晓蕾曾公开撰文指出,对于正在经历经济转型的中国来说,把企业的研发投资 “计入”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激励重视GDP增长的地方政府更有力地推动企业投资研发,而不是简单扩大规模生产,这对于我国产品升级和企业转型无疑是正能量。

    “研究与开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许宪春表示,科技创新逐步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从2002年的1.07%增加到2012年的1.98%。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宏观经济研究室研究员刘仕国此前曾向媒体表示,“知识经济”“科教兴国”等战略不仅要落实在具体的政策上,更应该反映在统计监测中,“新体系体现了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流理念与实践。中国是该实践的重要主体,应尽快践行这一体系”。

    土地流转收入计入财产收入

    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本次修订中将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计入财产收入。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并不拥有相应土地的法定所有权。但是,按照经济所有权的原则,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被视为拥有相应土地的经济所有权。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其他个人或单位使用所获得的收入构成居民财产收入的一部分。

    许宪春表示,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已成为我国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所有权概念的引入,将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收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重。

    据农业部初步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合同)总面积的21.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方面,目前我国采用的是成本法,许宪春表示,近年来,我国居民住房需求增长较快,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价上涨较快,相应地,房租价格也不断上涨,有必要改进现行核算方法。许宪春说,他们利用住户抽样调查的房屋租金、住房面积等数据以及人口统计数据,试算了近年来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得出了初步结果,目前正在论证过程之中,“随着房屋租赁市场逐步成熟,房租资料越来越丰富,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采用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市场租金法测算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

    雇员股票期权计入报酬

    第四方面的变革与雇员股票期权有关。

    近年来,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雇员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员工的重要形式。2008年SNA建议,对雇员股票期权进行估值,并将其计入雇员报酬。

    据证监会统计,截至2013年4月30日,共有464家上市公司提交了股权激励计划,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8.6%。其中308家上市公司的357个股权激励计划处于实施阶段。

    “雇员股票期权制度正在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和实施,因此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有必要按照2008年SNA的建议,将雇员股票期权计入劳动者报酬。“许宪春表示,目前,我国政府统计制度中还没有包括雇员股票期权统计指标,今后应增加相应统计指标,为将雇员股票期权纳入劳动者报酬提供基础资料。

    此外,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尝试按照2008年SNA的建议,把中央银行从事的金融服务区分为三类,即货币政策服务、金融中介服务和金融监管服务等临界性服务。

    1993年SNA关于中央银行产出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问题。关于中央银行产出,1993年SNA主要考虑的是金融中介服务产出,按照收费、佣金和间接收费的金融中介服务之和计算,并未过多考虑货币政策服务和金融监管服务等。而2008年SNA把中央银行从事的金融服务区分为三类,即货币政策服务、金融中介服务和金融监管服务等临界性服务,这样就能更加客观和完整地反映中央银行从事的金融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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