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
10月10日,内蒙君正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天弘基金其他股东与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和全面业务合作达成框架协议,阿里巴巴将以约人民币11.8亿元出资持有增资后的天弘基金51%的股份。笔者认为,此举还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目前公募基金业边缘化态势。
此次交易还需要得到证监会批准,笔者认为,这其中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2012年新《基金法》放宽了对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条件要求,但其中第13条规定,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在25%以上)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另外2012年9月20日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也规定,主要股东应该具备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等条件。阿里巴巴是否具备上述条件,需要有关部门考量。
天弘基金和支付宝的合作,客户将钱转入余额宝,即为购买天弘增利宝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投资收益相比银行活期利息更高。余额宝自6月13日上线以来,规模一直处于急剧膨胀中,三季度末规模已超过500亿元。增利宝这类互联网基金的产生,基金公司等于将电商平台上用户的闲钱充分利用起来,对扩大公募基金业规模有一定作用。
互联网基金的出现,也推动了基金销售渠道之争。之前,基金销售渠道主要是银行网点,由于基金公司投资能力和业绩难以满足投资者需要,银行网点销售基金也进入瓶颈,难以有效扩大基金规模;有的银行网点在基金销售中甚至出现 “各类误导”,客户经理屏蔽正确信息、误导推荐、或明或暗诱导目标产品销售,损害客户利益,以博取基金公司灰色激励。现在基金销售渠道越来越广阔,不仅有互联网平台,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也有了制度规范和保障,基金销售渠道之争愈演愈烈。
但阿里巴巴毕竟是作为一个外行进入公募基金行业,它既非证券公司、证券咨询公司,也非信托公司等专业机构,即使进入公募基金行业,将来或许仍然要倚重天弘基金原班人马,短期内难以对基金资产管理业务产生实质影响,它目前只是有渠道资源优势,从这个角度来看,阿里巴巴的进入对基金业影响目前还极为有限。
互联网基金还只是利用电商平台上用户的一点小闲钱,还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互联网基金的吸引力,是因为电商平台上用户的钱闲着也是闲着,通过购买增利宝基金,最起码可以获得比活期利息高的收益,用户对这部分钱的预期收益水平本来就比较低,增利宝等于抓住了这个机会。但是,互联网用户不可能将大规模资产通过这种渠道来进行投资,其他投资者更不会假道于此来进行投资理财,货币基金这种投资产品在基金市场上比比皆是;而且,增利宝只是投资国债、银行存单等低风险品种,相比社会上其他一些投资渠道,其收益水平显然缺乏竞争力,难以成为主流投资渠道。
阿里巴巴进入基金行业,其积极影响还只能算是局部领域的影响、程度也较为有限。制约公募基金业的核心问题,主要是基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对基民忠诚度远远不够,另外基金在市场投资获利主要通过扎堆投资等手法获得,有的行为甚至涉嫌操纵,阿里巴巴进入基金行业,还难以触及这些实质问题。因此,指望阿里巴巴的进入能够给基金行业产生颠覆影响,有点一厢情愿。基金业要实现新一轮大跨越,必须在提高基金公司投资水平以及对基民信托的忠诚度上有新的突破,否则,基金行业总规模难以有效扩大,即使通过各种方式让基金规模陡增,最终仍然会被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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