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进一步走向深化的表现,可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作者:王勇
8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议指出,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是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举措。笔者认为,这次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进一步走向深化的表现,可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信贷资产证券化
试点一波三折
回顾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之路,可谓一波三折。2005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随后建行和国开行获准首批试点。2007年,浦发、工行、兴业、浙商银行及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第二批试点。以信贷资产为融资基础、由信托公司组建信托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流通的证券化框架渐渐确立。但第二批试点额度用完之时,恰逢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这一新兴事物的成长戛然而止。
去年5月17日,央行、银监会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通知》明确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选择要兼顾收益性和导向性,既要有稳定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又要注重加强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密切配合。扩大试点阶段禁止进行再证券化、合成证券化产品试点。相关部门将鼓励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汽车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而且,在扩大试点阶段,将鼓励更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时,要求信贷资产证券化各发起机构应持有由其发起的每一单资产证券化中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一定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每一单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持有期限不得低于最低档次证券的存续期限。
截至今年6月末,在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了896亿元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2011年试点重启以及去年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国开行、工行、建行等6家金融机构共发行了6单228亿规模。
日前,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信贷资金投放较多,M2以及社会融资规模都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从近年来信贷资金投放和社会融资的配置来看,结构性失衡的矛盾相当突出。存量信贷资金和新增社会融资在实体经济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实体经济融资难的矛盾并没有因为信贷资金的天量投放和社会融资的快速增长而得到缓解。
有利于推动
利率市场化改革
自2013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在新的资本计算方式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普遍下降,这从刚刚披露完毕的上市银行一季报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从一季报来看,大部分上市银行都提前满足了《资本办法》要求。然而,这样的成绩并不足喜。面对资本新规的“紧箍咒”,逾百万亿规模的中资商业银行,纵使有意放缓扩张步伐,仍难避免不断高企的“补血”压力。而在各商业银行为揽存问题焦头烂额之际,信贷资产证券化被业界视为化解银行资金饥渴的一剂良方。
再从流动性管理角度看,基于一些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和业务结构方面存在的缺陷,今年6月中、下旬发生了“钱荒”也就是流动性紧张现象。如果商业银行通过把质量好、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设计成证券化卖出,以提供流动性,是盘活货币信贷存量和根治“钱荒”最有效的做法。更重要的是,基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具有转移风险和扩大流动性的基本功能,促进资金的跨市场流动,推出有利于完善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曲线,尤其是目前shibor利率主要是短端的,而银行的信贷主要是中长端,长期国债以及一些基建类贷款可以看作是长端,那么,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丰富以后,市场上整条全期限利率曲线就出来了。因此,可以说,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利率市场化的前提和重要步骤,信贷资产证券化亦有利于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
从试点基础资产
到常规化发展
首先,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带来了信用体制的创新,打通了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信用中介的间接融资与以股票、债券为代表的直接融资的通道,是间接融资的直接化,进而构建了金融体系中银行信用与市场信用之间的转化关系。因此,商业银行应学会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变成常态资产管理工具,以便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运作质量。
其次,抓住机遇,尝试将其作为常规化业务发展工具进行运作。值得注意的是,7月4日,就有一只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新鲜出炉,即东方证券资管-阿里巴巴1号至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获证监会批复,从而成为证券行业推出的首个基于信贷类资产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该计划将以阿里小额贷款的债权作为核心资产,运作方首先对在阿里巴巴网站注册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产进行收购,然后通过资产打包设计成产品,卖给资本市场投资者。
再次,要关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着的各种风险及其防范问题。最主要的是可证券化基础资产质量风险。可证券化的资产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可能导致证券化一开始就存在风险隐患;还包括与SPV有关的风险。SPV是证券化交易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扮演着重要的角色,SPV必须实现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和与其自身的“破产隔离”,否则,商业银行、SPV以及证券投资者的利益都将得不到保证。
另外,过度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可能会降低银行贷款审查的激励,模糊自营和代客业务之间的界限,使得银行不再坚持“客户为本”的理念。因此,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应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技术和风控能力的具体情况逐步由浅化走向深化,在当前情况下尤其是要严格控制不良资产和没有稳定现金流资产的证券化。管理层要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在试点中加强与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每一单基础资产范围坚持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保持一致,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
原文:http://epaper.stcn.com/paper/zqsb/html/epaper/index/content_5018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