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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今年一季度首次实现全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

    每经网 2013-06-14 09:0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昨日(6月13日),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今年1季度全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这是首次实现全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这也是首次实现分类监管评价没有出现风险较高的C、D类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来自近日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召开的第22次会议的情况显示,今年一季度末,除三家寿险公司外,其他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处于充足II类(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同时,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预测2013年2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将继续维持充足II类水平。

    据了解,在2008年底建立分类监管制度以来,保监会对风险较高的公司采取了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促使保险公司风险状况改善。今年1季度,保监会对126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分类监管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保险业首次实现所有公司均处于风险较小的A、B类,其中A类公司33家,较上季度增加2家;B类公司95家,比上季度增加29家;C类公司0家,较上季度减少7家;D类公司没有。

    对于下一步的偿付能力监管,保监会表示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完善偿付能力信息及分类监管信息定期通报机制;二是继续加强对偿付能力风险较高公司的监测,通过采取预警措施,要求保险公司及时补充资本;三是继续拓宽行业资本补充渠道,加大资本补充机制创新力度;四是积极推进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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