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昨日(6月5日),《中国电子政务年鉴(2012)》发布,年鉴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周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稳步进展。
据统计,地方政府近三年主动公开信息总量超过9200万条,2010-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量分别为2842万条,2955万条,3450万条,2011年增长率为3.8%,2012年增长率高达到16.7%,整体呈上升趋势。
其中广西省地方政府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8万余条,达近三年地方政府年度主动公开信息量之最。
根据《条例》规定的地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种类,以及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明确列示的信息类目,近三年31个地方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中,法规规章、规划计划、民生领域、机构职能、财政预算类政府信息排在前五位。
在公开方式上,地方政府不断创新。除网络平台、政府文件、新闻发布会、传统媒体、实地场所外,充分开发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WAP网站、政务微博、手机报等方式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而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近三年,地方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超过66万条,2012年增长率达到16.1%,约80%的申请能够以“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方式得到满足。
年鉴指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征地拆迁补偿类信息申请量最多,有相当数量的信息公开申请(如政府财政预算、发展规划、“三公”消费)是出于监督政府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反映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逐渐深入和普及,利用《条例》保障自身知情权与监督权的意识不断增强。
但年鉴同时提到,尽管近三年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成效显著。但是有些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包括:规范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数据统计工作,建立统一的统计项目,杜绝虚报谎报;加强公众需求调查与反馈意见分析,强化目标用户细分研究;重视信息公开质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