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财政部于5月7日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正式开展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财政部于5月7日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正式开展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证监会国际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备忘录的签署有助于为中国真正优秀的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发展铺平道路。
作为中美双方提供和交换各自管辖范围内调查相关审计文件的框架性协议,此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今后双方开展跨境协查打下了良好基础。
证监会国际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遇到证券案件需要调取国内公司的会计底稿,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需要向证监会和财政部提出请求。如果没有上述备忘录,美方要求就没法履行。所以,备忘录的签署意味着今后在一定范围之内,在美方提出要求之后,中方将为其提供会计底稿。
这位负责人强调,对外提供审计底稿,需要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保密法、档案法、会计法等。备忘录的签署,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中方愿意且能够为境外提供底稿,但这首先是建立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如果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中方是不能提供底稿的。同时,如果提供底稿涉及诉讼,也需要履行一些程序,比如要协商司法部、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将提供底稿视为司法协作的一个程序,如果这些程序都履行完善了,那么底稿就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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