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胡群 发自北京
“中国信托业才刚刚开始,不必为几万亿规模而手足舞蹈。”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华辉,在5月22日《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课题成果发布会上称。
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已令金融行业人士侧目,今年一季度信托规模达8.73万亿元,在券商、基金和保险等机构开展类信托业务的当下,很多观点认为,中国信托业已处于行业发展的转折点上。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则称,从国外运用成熟的领域看,国内潜在信托财产管理需求规模可能达到数百万亿元,目前仍有数十倍的提升空间。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翁先定表示,大资管时代,信托制度应当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制度基础,应让更多人分享信托制度红利。
潜在规模应为数百万亿
“从国外运用成熟的领域看,国内潜在信托财产管理需求规模可能达到数百万亿元。仍有数十倍的提升空间。即使加上其他金融机构的同质化信托理财服务,也与潜在规模相去甚远。”王国刚测算中国的人均信托服务水平(信托业务规模/人口)不足美国和日本的2%,如果完全追高至美国、日本人均信托服务的同等水平,国内合理的信托服务水平应在百万亿人民币以上。
而从实际情况上看,虽然自去年下半年起,券商、基金、保险等机构开展类信托业务,监管机构推出各类政策规范信托业发展,如463号文及8号文。
“但实际上,这不仅没有减弱发展,相反使得信托业发展更快。”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华辉称。
数据可以说明这些问题,2012年11月底,信托业管理信托资产为6.98万亿元,2012年底,信托资产规模为7.47万亿元,而今年一季度末,信托规模已达到8.73万亿元。
“目前的规模还不到潜在需求的零头。”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认为,中国信托业的金矿尚未被开除,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太低,与监管机构无不关系。
呼吁业务监管
“在机构层面上,‘信托业'应包括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各类运用信托机制进行业务活动的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如PE。”王国刚称,“要更注意防范交叉重叠监管和监管盲区,监管盲区往往导致风险产生。”
如当前金融业的理财产品,有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发行基金、专项理财计划,证券公司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发行具有真实资金投向的理财产品,以及保险公司发行投连险产品,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私募基金产品有着相同的法律实质、相同或相似的经济功能,却因受托人不同而是用不同的监管规则,受到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
“目前信托业仍存在问题,希望监管机构从机构监管做到业务监管。”杨华辉称。
多头监管势必带来监管竞争,而监管机构总是倾向于尽力维持自己的监管范围,同时积极进入和消减其他监管机构的势力范围。《中国信托产业发展之路》显示,监管机构为了维持监管范围或为避免麻烦,倾向于为其他金融机构进入自己的监管范围设置障碍,导致不公平竞争。例如,监管会不允许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所投资的公司上市。另一方面,监管机构重市场准入,轻市场监管,不利于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
“刚性兑付违反信托机制”
对于今年频频暴露的信托行业风险,杨华辉认为是个别事件,有些项目是流动性问题,而非兑付问题。而信托本身不应保底,在刚性兑付下,投资者不应既要求保底,还要有收益,应回归信托本源。信托公司可引入评级机制,以便使监管机构、投资者更好甄别信托公司。
“不实推销、刚性兑付、多对多等等违反信托机制的内在规范、扰乱信托市场正常发展。”王国刚称。
杨华辉认为,当前各家信托公司股东背景、业务模式不同,因此都有相对优势的领域,这正是中国其他金融机构所欠缺的,因此要找准业务发展方向,就不惧竞争,无论是信托行业,还是大资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