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21日公布,瑞银证券(香港)因违反持仓上限的相关监管规定,并犯有内部监控缺失,因此予以谴责并处以160万港元罚款。
港证监会21日公布,瑞银证券(香港)因违反持仓上限的相关监管规定,并犯有内部监控缺失,因此予以谴责并处以160万港元罚款。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在2011年10月18日,瑞银证券代其客户UBS AG London持有17.57万张中国建设银行的股票期权合约,香港证监会认为,此举违反了持仓合约数量上限不得超过15万张的规定。
原文链接:http://epaper.stcn.com/paper/zqsb/html/epaper/index/content_4722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