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说:“有关法律法规对婚姻登记机构的职责和婚姻登记员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其中不包括调解离婚,婚姻登记员调解离婚属于越权。”
毕传国绘(人民视觉)
“俗话说‘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作为一名婚姻登记员,我一直是这样做的。”日前,在武汉市“最美红娘”评选仪式上,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熊玲获得江城“最美红娘”金奖。
5月20日这一天,经熊玲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就有100多对。熊玲今年39岁,从事婚姻登记工作9年多来,她见证了3万多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还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善意的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
然而,这些“善意的谎言”也引来质疑。有网友说:“有关法律法规对婚姻登记机构的职责和婚姻登记员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其中不包括调解离婚,婚姻登记员调解离婚属于越权。”
20日晚8时,熊玲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我并没有越权,因为我国《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
“有些小夫妻一看就是带着情绪来的,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他们内心根本不想离,我能帮就帮一把,别因一时冲动留下遗憾。而且,我也是在有可能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才去调解,并不是所有来办理离婚的人都会说和,主要是以年轻人为主。”熊玲说,对那些看起来不可挽回的婚姻,她也是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主,“毕竟分手的话,可能对两个人都好”。
有对小两口让熊玲记忆深刻。去年圣诞节期间,小刘和女友喜气洋洋地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吵嚷着来到熊玲面前,要求离婚。熊玲一眼就认出了他俩是昨天才领证的,就耐心地说,“居家过日子,没有过不去的坎。正好今天打印机坏了,办不了离婚手续,你俩先回去好好想想,过两天再来。”后来,熊玲再也没见过这对小两口来离婚。
对“越权”说法,熊玲觉得很无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作为一个从业人员和一个婚姻的过来人,还是希望能让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不轻易让缘分说断就断。”
碰 撞
这样的“和事佬”不能少
日常生活中,两口子有些磕磕绊绊很正常,这时候如果能有人说和说和,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破碎的家庭,于自己、于家人都是好事一件。所以,我觉得像熊玲这样的“和事佬”必不可少,越多越好。
武汉市汉阳区公务员 陈 晓
避免冲动离婚没啥不对
新闻报道里说,她撒谎挽救的都是那些“闪婚”的年轻人。这些夫妻大多是气头上的行为,既不成熟也不理智。一个善意的谎言,挽救了他们的婚姻,又有什么不对呢?而且,真想离婚的人,怎么挡也是挡不住的。
公司职员 肖强强
公务人员不是邻居大嫂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作为邻居、朋友,按习俗行事,劝和不劝离无可厚非;作为公务人员却不合适,因为把握不好就有干涉别人正当权利和自由之嫌。公务人员不是邻居大嫂,其职权有严格限定,不可随意而行,这也是一种角色错位。
网友 李中作乐
善意谎言或成恶意刁难
这样做合情不合法,会使民政部门留下办事效率低下的口实。更何况如果以种种理由将离婚证久拖不办,有时非但拯救不了婚姻,反而给夫妻双方和平分手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一些执意离婚的夫妻来说,善意谎言可能成为恶意刁难。
网友 石野樵
原文标题:离婚劝和,越权了吗?
原文链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3-05/21/nw.D110000renmrb_20130521_5-11.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