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继北京和厦门推出电话禁拔平台之后,保监会再度发文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在电话销售方面建立禁拔机制。
昨日(5月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电话销售禁拔管理制度,对于明确拒绝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其禁止拔打的时限不得少于半年。
该《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应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客户信息,有序开发、规范使用现有客户资源,确保客户资料和信息采集、处理、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通过电话销售系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设定禁止拔打的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电话。同时,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禁止拔打名单,对于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列入禁止拔打名单,并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禁止拔打时限。《办法》不允许电话销售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同时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制定规范的销售用语,电话销售用语由总公司统一制定,代理机构和电话销售中未经总公司同意不得更改。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有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大对销售误导问题的监管力度。通过规范电话销售用语、设置扣款提示环节、强化信息披露和明确质检标准,构建多层次的销售行为监督体系。二是完善电话扰民问题的制度设计。禁止在公众休息时间拨打销售,明确了最短6个月的禁拨时限。三是统一电话销售业务的服务标准。明确了电话销售业务保单递送、保全、投诉等环节的服务标准,以及保单递送方式和时限、保全申请途径和方式、投诉处理时限等内容,以确保投保人享有不低于其他渠道的服务水平。
某险企的王先生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坦言,建立禁拔平台是一种双赢,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屏蔽一些无效的客户,有利于节约保险公司的电销成本和人力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屏蔽了一些无效的客户,保险公司电话扰民的投诉也大幅度下降了,所以他认为保险公司建立禁拔机制是一种双赢。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办法》是因为人身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出现了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发展,打击销售误导,解决电话扰民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在梳理现行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相关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上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