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3号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产品之外,增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
投资范围拓宽基础设施债权或受青睐
分析人士预计,23号和24号文或将引发企业年金相关机构对于基础设施相关投资的极大关注。根据23号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产品之外,增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
据了解,企业年金基金可投资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且基础资产限于投向国务院、有关部委或者省级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债权资产。投资品种限于信用增级为A类、B类增级方式。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东姝称,此次企业年金扩大投资范围正好契合了城镇化加快推进的需求,目前许多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机构都在密切关注。“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预期年化收益在5.5%-6.2%,这个收益率水平还是比较高的。”王东姝说,最为重要的是,这类投资一般都是风险较为可控,而且能产生稳定、持续的收益。
易方达基金养老金部产品经理闫化海表示,企业年金可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确颇受市场关注,但是预计投资规模会比较有限,因为相关的流程审批都比较严格和繁琐。
据悉,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上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另外,监管部门还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根据企业年金委托人的投资偏好,为企业年金基金设计、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人社部方面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5.47万家,参加职工1847万人,积累基金4821亿元,基金规模年均增长在30%以上;2012年企业年金基金新增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5.68%,呈现快速较好发展势头。
人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近期联合出台新政,即《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简称23号文)、《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24号文),力促企业年金扩大投资范围、投资管理人发行养老金产品等,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由此进入“深水区”。业内人士预计,投资范围扩大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将尤为受到市场关注。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仍旧潜力巨大。财税支持不足、资本市场发展仍待壮大、相关投资比例相对严格等阻碍企业年金进一步发展的多重问题,仍需要监管部门、参与机构等共同解决,最大程度实现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并为未来更大规模养老金的投资运营积攒宝贵经验。
市场化投资进入“深水区”限定风险面临更大挑战
分析人士直言,人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四部委近日连发23号文、24号文,意味着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进入“深水区”,社会各界也对企业年金市场的壮大发展寄予厚望。与此同时,如何在坚持市场化投资方向的同时,限定其风险仍是企业年金市场、及相关机构必须探讨的课题。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此前表示,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仍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还有诸多不确定因素,要想在战胜通胀的基础上,再保持较好的投资收益,仍然会面临很多困难。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规模越来越大,投资压力相应也越来越大,远远超过企业年金。这两个“通知”不仅是对企业年金制度的有益推动,也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尝试。
出于控制风险的目的,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年金的各项投资比例都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对此,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周家斌提出,“如果将来我们放开了企业职工的选择权,那么个人的风险偏好可能就是一个问题。比如,如果职工想增加权益类比例配置,怎么办?”
易方达基金首席市场官高松凡认为,一方面,投资范围扩大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二级市场及短期产品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更大的挑战,“部分投资品种的风险区间是很大的,因此对于风险的识别、风险的管理甚至估值核算等方面要求会更高”。高松凡称,“从11号文到第23、24号文,相关部门对主体、产品等都做出了一系列的限制,这是基于长期稳健、限定风险的考虑。”另外,企业年金未来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其目的也是为了分散企业年金的资金安全风险。
追求绝对收益的理念也得到了大部分市场人士的认同,称“企业年金投资不能承受试错之痛”。一位企业年金基金经理坦言,“企业年金是在确保绝对收益的情况下才会追求相对收益,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可能不是一个市场明星投资经理打造自身价值的平台。如果投资管理人最终交上去一个负收益的"成绩单",没有达到养老金保值增值的目标,那么相对市场指数再好,排名再靠前,都没有意义,企业和职工也不会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限定风险、提高投资效率,加强企业年金的信息披露工作,将是2013年人社部的主要工作之一。包括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增加披露内容、改进披露方法,由原来的每半年披露一次改为季度和年度披露等。
市场人士对此表示,“未来通过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市场上公开的比较,我们再做选择就很容易了,因为他有很清晰的规则,有很明确的信息披露制度,还有很鲜明的投资风格特征等。”
规模增长潜力巨大财税支持必不可少
根据人社部披露的数据,截至2012年末,21家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资产净值为4451.62亿元,较2011年增约34%;建立的组合个数为2206个,较2011年增17.4%。而在2007年,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金额仅为154.63亿元,当年组合数为212个。也就是说2007年至2012年间,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金额增加了近28倍,组合数也增加了逾9倍。
目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尚不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10%,还有不少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仍在制度覆盖之外。由此可见,年金的潜力仍旧巨大。为了进一步壮大企业年金规模,财税方面的支持必不可少。联想集团高级经理彭福超每次说到这个问题都称“我们企业有倒不尽的苦水。实际上,企业年金税收方面的鼓励,影响到年金的长远发展,这个市场需要更多的政策呵护。”
高松凡认为,配套税收政策不到位,导致企业缺乏建立年金计划的积极性。此外,由于缺乏税收优惠及政策引导,个人缴费方面几乎就没有起步。“虽然目前企业年金规模,每年均以约20%的速度增长,但这远比制度建立初期设想的速度慢。”
美国教师退休基金会(TIAA-CREF)董事主管陈力君对此认为,中国的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已经越来越具备国际化视野。谈及如何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他称应机制上鼓励企业和个人,把资金做长期的养老投资。“美国比较成熟的经验就是减免税或者税收投资,即不收当年的税,用的时候再抽税。美国这个阶梯税率,其实是给正在工作期间的职工非常大的优惠,当年可以省去30%-40%左右的税。这或许是中国企业年金未来一个可以参考的经验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