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裕兴不动产董事长张裕兴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被立案

    每经网 2013-03-12 11:11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杭州

    此前深陷债务缠身的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不动产”)创始人、董事长张裕兴日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抽逃出资被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3月11日),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来自浙江当地媒体消息称,被告人张裕兴系原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杭州天策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被告上法庭的还有郑瑛、程瑛两人,被告人郑瑛系原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杭州天策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告人程瑛系原杭州市天策担保有限公司业务一部经理。

    公诉机关指出,2009年半年至2011年10月被告人张裕兴利用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伙同被告人郑瑛、程瑛等人,以浙江裕兴需要资金周转为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熟人介绍等方式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以支付8%-18%不等的年息为诱饵,向陈某等26名个人吸收存款,至案发时尚未归还的金额达人民币1612万元。被告人郑瑛审批相关借款合同,涉及尚未归还金额人民币1171万元。被告人程瑛参与介绍,经办借款业务,涉及尚未归还金额人民币966万元。

    2010年5月被告人张裕兴为提高公司资信,决定对杭州天策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从原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到5000万元人民币。因缺少自有资金,通过他人委托胡某办理增资验资、工商登记等事宜。

    胡某则将其筹措的4000万元人民币以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人民币、张某出资400万元人民币的名义存入杭州天策担保有限公司在银行的验资账户。在验资完毕后,又将上述投资款从验资账户上抽逃,用于归还胡某的借款。至案发时,抽逃的注册资金仍未补足。

    公开资料显示,裕兴不动产成立于1998年5月,由张裕兴一手创立,2003年10月,张裕兴买下了位于杭州天目山路上的一幢商务楼,这幢楼后被冠以中国“房产经纪第一楼”,经过多年发展,出自杭州的这家房产中介机构分别在北京、合肥、昆明等9个城市拥有300多家连锁机构。

    2011年底,裕兴不动产曾因“破产”事件震惊房地产业内,张裕兴特地在总部大楼召开新闻发布会,直面媒体,回应外界所有传言。尔后,便传来复活的消息,据其向媒体透露,包括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的中介企业,以及杭州本地投资公司表达了注资的意向,同时,还传出与一家全国性的科技网络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然而,最后都不了了之。

    对于发展模式,张裕兴还表示,不再盲目地开设实体门店,而是注重网络营销,经纪人将不再是裕兴的员工,每个经纪人都是裕兴的合作伙伴,收益的大部分归经纪人所得,裕兴靠提供整合的资源和信息,获得小部分的收益,类似于绿城的“全民卖房”模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裕兴、郑瑛、程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裕兴涉嫌抽逃出资罪为名向西湖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与此同时,目前在杭州法院,还有多宗尚未履行的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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