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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城“地王”项目陷产权纠纷 原出让方喜得宝集团曾欲移交案件

    每经网 2013-02-07 09:56

    每经记者 徐超 发自浙江杭州

    绿城2009年10月花费29.1亿元在杭州市中心拍下的“地王”,一直处于一场产权官司中。地块原出让方、原杭州老牌丝绸国企喜得宝集团,被指侵吞居民私人宅地占为己有,再连同企业自有地块一并出让获利,而原私人宅地产权所有者却未获分文赔偿,因此其一纸诉状把喜得宝告上法庭。而对于出让的地块还牵涉产权纠纷,绿城方面表示并不知情。

    祖上老宅的产权官司

    2009年10月10日,绿城以29.1亿元的总价拍得杭州市中心“喜得宝”地块,折合楼面价20963元/平方米。根据当时的出让公告,“喜得宝”地块住宅部分面积32659平米,商业用地部分面积11843平米,出让起价154683万元,住宅部分折合楼面价12267元/平米。这块地,是原喜得宝集团的厂区和职工宿舍。涉及产权官司的就是喜得宝这块卖掉的地,被指包含了一块并不属于其产权的私人宅地,并且还拆除了宅地上的老宅。

    位于杭州市下城区永康巷28号的老宅及所属地块,杭州市民张建中称其是产权继承人。根据张建中提供的资料显示,这套自留房屋占地0.76亩,原产权所有者是其祖母朱素贞,上世纪80年代,张家人还在为老宅缴纳房地产税。“因历史原因,喜得宝公司就侵占了我们的房子和地,直到后来卖掉。”张建中说,当时喜得宝公司的前身是杭州漂染厂。

    2005年,喜得宝公司地块被杭州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后被绿城竞得,成为当时的“地王”,但张建中却未获得分文补偿。于是以张建中为主的朱素贞后人,以喜得宝侵权为由告上法庭。

    终审裁决后案件回到起点

    喜得宝方面应诉称,1983年,杭州漂染厂经审批与杭州市下城区房管所签订征地合同,合同中确定永康巷28号属于下城房管所产权所有,下城房管所同意经过补偿相应房屋作为对价后,杭州漂染厂征用上述房屋宅基地,因而不存在房屋产权纠纷。

    对此,张建中提供一系列证据以证明永康巷28号是私有宅地,喜得宝把私人土地连同企业所有土地一起出让,明显是侵权行为。但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可了喜得宝公司的说法,驳回了张建中方面的诉求。2012年11月,浙江省高院通过再审最终裁定:确定永康巷28号宅屋系张建中家族所有,同时撤销了上述一审、二审判决。

    在张建中方面看来,浙江省高院的裁决是自己在这场纠纷中的第一次胜利,但离自己想要的结果还很遥远,且过程依旧复杂。“我们向杭州房管局申请当初喜得宝和下城房管所签订的征地合同内容,结果房管局答复称属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张建中感到不可思议。而记者获得的喜得宝方面提供的证据显示,喜得宝并不想牵涉到案件中,并且向杭州工投集团打报告要求移交该案件,但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召集了规划、国土、法治、房管等部门开会研究后确定,还是由喜得宝做好应诉工作,待浙江省高院终审后,杭州市政府再做商议。

    张建中的代理人、浙江吴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关军表示,浙江省高院撤销了一审、二审,也驳回了原告方的其他诉讼请求,整个案件等于又回到起点,重新找对象起诉。“这个案子不复杂,但案情特别复杂。”郑关军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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