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涉事三方澄清平安转让质疑 专家称城商行钱难动

    中国证券报 2012-12-24 10:15

    12月23日,涉事的三方当事人——中国平安、正大集团、“明天系”肖建华齐齐发出声明,同时撇清相关报道。

    正大集团战略入股中国平安一事再起波澜,针对媒体报道所称的“肖建华插手平安收购案,部分资金来自国内城商行”的报道,12月23日,涉事的三方当事人——中国平安、正大集团、“明天系”肖建华齐齐发出声明,同时撇清相关报道。

    12月5日,正大集团同汇丰控股签订协议,由正大旗下四家子公司接手汇丰控股所持全部15.57%中国平安H股股权,交易总价为93.85亿美元,折合727.36亿港元,约合59港元/股。此次交易共分两步,12月7日,交易第一步完成,中国平安约3.5%股权易手,152亿港元现金交割已经完成。

    然而,有媒体12月22日报道则称,在名义买家泰国正大集团的背后,“明天系”掌舵人肖建华为重要推手,而收购资金则主要来源于肖建华掌握的三家地方城市商业银行。

    中国平安:管理层没有参与此事

    上述报道提及“谁提供了下一步的资金腾挪?有人怀疑资金来源于平安集团的管理层”。

    作为报道涉事主角,中国平安12月22日率先“发声”,除了表明交易涉及的所有的资金和投资都是来自由正大集团控股的四家公司之外,同时否认平安管理层参与此事。

    12月22日,中国平安[微博]新浪官方微博回应称,“中国平安留意到有关媒体对于集团新股东的有关报道,对此公司声明如下:一、公司收到的新股东的资料均为正大集团下属子公司。二、公司管理层不管直接还是间接买卖公司股票均须依法披露。平安管理层绝对没有参与此事。”

    随后,平安集团品牌部总经理、新闻发言人盛瑞生于22晚在其微博上也对此事给予回应称,“经公司授权声明如下:1.我们收到来自汇丰和正大下属四家公司的申请转让股权的文件,文件显示,此次交易涉及的所有资金和投资都是来自由正大集团控股的四家公司。2.按上市公司法规、金融监管法规要求,任何公司无论直接、间接回购公司股权,任何公司管理层无论是直接、间接购买公司股权,都必须经过监管批准或遵守上市公司法规进行及时披露,平安公司及管理层没有出资参与此次的交易”。

    正大:交易合法 资金来源正当

    正大集团12月23日也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声明称:战略入股中国平安,交易合规合法,资金来源正当。

    2012年12月5日,根据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原则,同盈贸易有限公司、隆福集团有限公司、商发控股有限公司、易盛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正大集团声明四家买方公司为正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并且本项目以正大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的合法资金购买。

    公开资料显示,正大集团是泰籍华人创办的知名跨国企业,在中国以外称作Charoen Pokphand Group(卜蜂集团)。正大集团董事长谢国民为泰国华人,祖籍中国广东。正大集团曾表示,非常看好平安保险集团的发展,本次重大投资举措,旨在将来与中国平安共同探索与实践在农村金融各领域中适合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可行性方案。

    肖建华:未参与交易

    12月23日晚,肖建华委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发表一份言词严厉的律师声明称:肖建华并未参与媒体所述正大集团与汇丰控股关于中国平安的股权交易,为上述交易提供资金更是无从谈起。

    声明还称,报道中涉及肖建华的部分内容,毫无事实依据,属主管臆断。对其将会或已经给肖建华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该律所及承办律师将依法代其追究相关媒体及记者的法律责任。

    对于“挪用城商行资金”的问题,一位城商行的资深人士23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银行资金的运用有非常严格、规范、细致的管理;并且在国家外汇管制的情况下,动用如此大额的资金作非常规使用,在20天内出去又回来,无论是在运营上、技术上都不具备可操作性。

    截至12月21日,中国平安A股收于42.39元/股,港股收于63.25港元/股。据央行12月21日汇率中间价,中国平安港股价目前相当于51.32元人民币/股,价格高出A股21.06%。

     

    上一篇

    北京地王囤地三年后开工

    下一篇

    陈思进:证券交易,“买者自负”?——《漫谈欧美的金融监管(五)》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