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调查中概股受阻 SEC拿“四大”开刀

    2012-12-05 00:56

    一方面SEC有理由行使职权要求审计机构予以协助,另一方面 “四大”在中国设立的执业机构不受SEC管辖可以拒绝。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钟舒 戴榆 发自成都、上海    

    每经记者 钟舒 戴榆 发自成都、上海

    尽管中概股退市潮尚未消退,但美国政府层面仍在加强其监管力度。

    当地时间12月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向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四大”)普华永道(PWC)、德勤(DTT)、毕马威(KPMG)和安永(Ernst&Young)的在华公司,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起诉,因这5家公司违反了美国《证券交易法》及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针对国外公共审计机构的规定,未按要求向SEC对中国公司涉嫌欺诈美国投资者的调查提供审计资料及相关文件。

    昨日(12月4日),普华永道、安永、德勤在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回复中称,SEC的行动是中美两国法律冲突的结果,期待两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持续对话最终达成一致能解决这一问题。

    我国证券法相关律师告诉记者,一方面SEC有理由行使职权要求审计机构予以协助,另一方面 “四大”在中国设立的执业机构不受SEC管辖可以拒绝。但令人担忧的是,这可能招致美国监管机构对来自中国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予认可,进而增加在美上市或即将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成本。

    “四大”在华机构或被制裁

    SEC发布公告称,过去数月间,SEC在对9家在美上市中国企业的潜在不当行为的调查过程中,试图从上述5家会计师事务所索取相关上市公司的审计资料,但遭拒绝。

    “只有获得外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底稿,SEC才能检查被审计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免受会计欺诈。这些会计师事务所知道,如果他们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出示这些审计文件,将面临严厉制裁。”SEC执法部主管RobertKhuzami在公告中说。

    美国2002年颁布的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如果事务所希望获得从事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必须在PCAOB申请注册,并定期报送年审报告,接受PCAOB的日常检查、特别调查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检查。

    在上述SEC公告发布后,作为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常设顾问小组(SAG)成员之一的PaulGillis博士,在其英文官方博客中撰文认为,SEC起诉“四大”在华分公司,或预示着来自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恐将被PCAOB取消注册资格,并被禁止在美国执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上述以中外合资形式组建的“四大”在华公司——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毕马威华振、安永华明,在今年8月后陆续合作到期,然后启动本土化转制。目前,安永华明和毕马威华振已率先完成转制,另两家也将在合同到期后实施转制。

    伴随而来的问题是,转制后的这4家公司,需要以新身份在PCAOB重新申请注册。对此,PaulGillis指出,在接下来几周里,如果中美双方的沟通再度搁浅,PCAOB很可能会出重手,对那些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的会计事务所提出的 “重新注册(registration)”申请,将给予“驳回(revoke)”。这就意味着,上述“四大”在华分公司将因被PCAOB剥夺注册资格而无法再担任在美上市中国企业的审计师。

    事实上,SEC曾宣布对德勤在上海的公司进行起诉,因为后者拒绝提供其负责审计工作的中国上市公司的相关文件,该上市公司当时正在被SEC调查,该案至今未完。

    缘起中美相关法律分歧

    上述“四大”在华机构为何不向SEC提供相关上市公司的审计资料?

    原来,根据中国法律及中国监管机构的具体规定,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直接向任何外国监管机构提供文件。目前,中美两国一直未能就让SEC取得文件达成协议。

    PaulGillis在前述文中透露,就在上周,中国监管层方面曾与PCAOB和SEC在华盛顿进行过沟通。SEC的一纸诉状,似乎从侧面说明了这场沟通的失败。

    而在两个月前,中国监管层与PCAOB刚签订了协议,同意PCAOB派员观察中方对在美注册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检查。该协议的达成曾被外界认为是中美审计监管跨境合作的破冰之举。

    就上述一系列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PCAOB。昨日下午,PCAOB新闻发言人在回复中援引PCAOB主席JamesDoty的最新发言表示,PCAOB对SEC方面的诉讼行动不作置评;仅就PCAOB而言,依旧期待能与中国监管层就跨境监管和审计文件交换等事宜在近期达成进一步共识。如果双方就上述事宜最终无法达成一致,PCAOB方面将考虑采取其他方式保护投资者利益,包括纪律惩罚。不过,PCAOB方面并未指明纪律惩罚的具体内容。

    记者留意到,JamesDoty曾在去年11月接受英国 《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如果PCAOB无法检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与美国相关的审计业务,那么继续允许他们在PCAOB注册是站不住脚的。

    中美双方监管层面未来是否将陷入对峙状态甚至升级?长期关注中概股的资深人士、蓝郡投资咨询公司董事李云辉告诉记者,目前监管双方的确遇到了不小的沟通问题,但未来应该可以逐步解决。

    或增中国企业赴美上市难度

    对于SEC的上述指控,普华永道、德勤、安永等机构的在华公司皆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来了回复。

    “SEC当前的行动是中美两国法律冲突的结果”,普华永道表示,“这个问题对于在SEC登记注册的所有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均有影响,需要美国与中国的监管机构共同解决。普华永道(中国)希望两国相关监管机构之间持续对话以解决这一问题。”

    德勤方面表示,近日SEC针对全球服务网络最大的五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成员所提出的行政诉讼一案再次表明,外国监管机构要求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底稿是涉及整个行业及专业层面的问题。“尽管对于中美两国尚未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我们感到遗憾,但我们仍然对达成一项外交协议抱有希望,我们会尽最大努力,随时提供相关协助。”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高律师昨日向记者表示,SEC对“四大”在中国的独立执业机构提出配合要求,从他们的角度来说没有问题。但后者是中国的法律实体,不受美国法律管辖,不予协助也无可厚非。

    “审计机构本身在中国是不受美国管辖的,但这些审计机构在美国的活动包括为中国在美上市企业所做的审计工作,是受美国法律管辖的。”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严义明律师则认为,SEC如果认为中国公司披露的信息会损害美国投资者利益,是有权核实的,即便没有管辖权,但对他们不予协助的行为依旧可以起诉。

    张志高与严义明皆担心,审计机构不合作可能带来SEC未来对中国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予认可,增加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难度。

    “我们反过来也应该深思,中国在美上市的企业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如果有,加强监管是否有必要。”严义明还指出。

    李云辉则指出,就此次诉讼本身来说,应属于SEC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则在执行正常的流程,而且,诉讼并不代表立刻就对“四大”的业务产生实质影响,“四大”依然有抗辨、听证的机会,整个过程估计将持续一年多,这期间,也正是PCAOB与中国监管层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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