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华夏银行称会对“中鼎”承担应有责任

    证券时报 2012-12-04 11:28

    50余人将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大门围得水泄不通,他们从华夏银行购买了“中鼎”系列产品而无法回本。

    昨日中午,50余人将位于上海陆家嘴的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大门围得水泄不通,这些人是从华夏银行购买“中鼎”系列产品的投资者,目前产品到期却无法收回成本。

    在现场,一位白发苍苍的投资者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我们等了8天,希望今天能有个说法。”

    此前华夏银行总行曾发表声明称:“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是由嘉定支行前员工濮某私自代销,目前该员工已离职,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与之前表态不同的是,在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门口,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郑超对多位投资者称:“华夏银行会承担应有的责任,但是需按一定法律程序进行。”同时多位华夏银行工作人员劝投资者离开陆家嘴,并称当日下午4点半华夏银行总行相关人士会前往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进行解释。

    晚上8点左右,华夏银行总行一位李姓副行长召集了十多位投资者代表商谈,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此事件受到上海市金融办和上海市银监局等多个部门的关注,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希望投资者能多给一点时间,公安部门调查清楚后,华夏银行会和投资者共同面对,拿出合理处置方案。”会上华夏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华夏银行在管理上确有疏忽。

    “中鼎财富一号”于2011年11月25日成立,今年11月26日到期,可目前到期的投资者本金都尚未拿到。包括“中鼎财富一号”在内,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通商国银”接连成立了四只有限合伙型股权基金,目前全部无法按期兑付。

    现场多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我们是通过大堂客户经理推荐购买的该产品,在华夏银行签的合同,打的款,购买产品的时候,理财经理说肯定会保证收益,还说支行行长都买了。”

    关于支行行长购买该产品的说法也得到了华夏银行员工的证实:“支行行长蒋黎确实买了,但是他对自己具体买的是什么产品都不是很清楚,也是理财经理推荐他买的。”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一份购买者名单显示,蒋黎以及蒋黎妹妹皆购买了中鼎系列一期和三期产品,不过此说法未经蒋黎本人证实。

    根据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投资人购买产品所签署合同上的公章是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银行很难承担全责。

    在华夏银行嘉定支行现场,记者看到曾经签订购买合同的理财经理室空无一人,桌上资料也被清空,门上的“理财经理”指示牌也被撕去,据支行员工称,嘉定支行前员工濮某曾在这里办公。

    昨日,在华夏银行嘉定支行门口,记者看到了新贴出的告示,称华夏银行所有自有理财产品,包括已到期产品全部按协议顺利兑付;存续期产品目前都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协议书的约定正常运营,投资运作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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