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汇源商标案本月26日正式开庭审理

    每经网 2012-11-06 09:53

    每经记者 郭梦仪 发自北京

    汇源商标案又有动向。2012年10月16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汇源商标案进行立案,并将于2012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祝强希望此次起诉能让汇源商标履行当时所签合同,使其合法生产汇源商标产品。

    祝强给《每日经济新闻》发来的民事起诉状中显示,原告为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被告为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数月之前不同的是,在此次案件中,原告、被告已经互换了角色。

    资料显示,早在2012年的8月,汇源商标案已在密云法庭进行审理,当时汇源集团起诉祝强侵犯了其商标权益。但祝强提出了管辖异议,因此开庭推迟。据祝强表示,此后,汇源撤销了诉讼,并发布了集团公告表示与自己签的相关合同合法。“这次起诉,我就是想让汇源履行合同,让我使用汇源商标进行合法生产。”

    在祝强给予记者的民事起诉状中表示,起诉请求为二:一为判令被告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十日内向原告提供“汇源”商标使用许可证明并前往商标局办理备案;二为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中,祝强详细陈述了2011年7月15日起与北京汇源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盛彪签署《合作协议》的具体始末。

    起诉状中,祝强方表示“朱胜彪作为北京汇源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处分公司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当然代表公司行为,而且由商标所有权人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在《合作协议》盖章并收款负责实施。对此,汇源果汁执行总裁周红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明确认可《合作协议》的有效性”。

    与此同时,云南卡瓦格博在与汇源签订《合作协议》后,已投入了大量资金,包括模具开发、广告宣传、会展宣传、制定企业生产标准等,并与客户签订了价值十几亿元的合同,“对原告而言《合作协议》必须履行,否则原告多年积累起来的的商业信誉将会受到重创,违约也必然给原告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随后,记者致电汇源集团公关助理栾明阳,询问汇源方的态度。栾明阳向记者表示,此次案件,汇源将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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