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股票红利税没必要差异化征收

    2012-10-31 01:06

    股票红利税根本没必要实行差异化征收,由于红利税属于重复征税,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一个税种,理应早日将其彻底取消。

    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个人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期限实行差异化征收的政策。具体办法为,个人股息红利税将按照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到12个月、12个月以上三个时段按差异化税率征收,而此举的目的在于 “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鼓励长期投资”。

    近年来,红利税颇受市场关注。如果上述征收红利税的政策传言最终成为事实,无疑会使投资者税负减轻,这也是继今年6月份证券交易费用、9月份证券交易经手费等下调后,监管部门为投资者减负、降低市场投资成本的又一举措。

    股票红利税的征收历来饱受非议,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现金分红、获送红股都需要缴纳红利税,但红利税因来源于税后利润,因此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这也是投资者反对征收红利税的主要原因。而且,由于投资者获得现金分红后股价除权,导致分红越多亏损越多,而这一怪圈的形成,亦是拜红利税所赐。

    不过,红利税差异化征收分成三个不同的时段,持股时间不同,税率也不一样,时间段的设计是否合理值得商榷。持股1个月与持股11个月按同一税率征收,持股三年与持股十年亦“享受”同等的税率,这样的设计难言公平,特别是对持股时间较长的投资者来说,更是如此。如果红利税真要按持股时间段差异化征收,那么对于那些持股超过两年或三年的投资者,就应该免予征收,如此才是真正的“鼓励长期投资”。而对于红利税差异化征收,市场上多给予正面解读,如有人认为可以避免重复征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有人认为这将惠及机构投资者发展,促进市场稳定;也有人认为此举将有利于鼓励长期持股、价值投资,凸显高股息率蓝筹股投资价值等。

    红利税差异化征收的效果到底如何?还需时间来回答,但对于那些连年亏损无利可分的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而言,是否“差异化”都与之无关。而且,由于A股市场中垃圾股、绩差公司较多,其分红都较低,差异化征收实际上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比如有的上市公司年终利润分配方案为10派1元,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毛钱,按现行10%的税率,投资者每股实际获得分红0.09元,这与一毛钱的分红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更何况,市场中以中小投资者居多,其持股数量本身就不会大,因此在10%的基础上再“差异化”,效果会更不明显。

    至于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有助于市场的长期价值投资,笔者更是不敢苟同。实际上,投资者是否会实施长期投资,是否奉行价值投资理念,不是单单红利税差异化征收就能够改变的,而是由市场投资文化、投资习惯等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

    其实,股票红利税根本没必要实行差异化征收,由于红利税属于重复征税,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一个税种,理应早日将其彻底取消。而取消红利税,不仅仅只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更是维护市场公平的需要,这也是取消红利税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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