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海洋经济要瞄准更宽的领域。目前许多沿海省份实行的围填海,建设大港口,上重化工业项目,还带有陆地经济的思维模式。
每经编辑 赵庆
继今年4月国家海洋局公布《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后,10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江苏省、辽宁省、河北省和天津市2011年至2020年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批复对各地围填海规模、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及海洋保护相关指标做了规定。(东方早报)
种种迹象表明,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党中央国务院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分别提出“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重大战略。2003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规划提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第十四章专门就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做了专题描述。十七大以来国家陆续批复了辽宁、山东、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西等省份的沿海发展规划,为推动海洋经济的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中国经济发展需要新的热点。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受欧美市场的影响,经济复苏前景不明朗;消费拉动型模式由于国内城镇化、户籍、社保、医疗、养老等制度的不完善,尚无法全部释放;投资拉动型模式随着土地、资金、劳动力要素成本上升,产能过剩,面临发展瓶颈。但沿海地区技术、产业的转型升级,迫切需要找到新的经济方向,由陆地经济转向海洋经济是一个不二选择。
就海洋经济本身而言,对于各国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方面新领域需要新技术,同时也带来新产业。新领域需要创新驱动,包括技术创新,发展方式创新等;另一方面地球表面海洋面积占了71%,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谁能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上占据有利位置,谁就在世界经济大舞台上占据先机。
发展海洋经济要有新思维。
发展海洋经济要有强大的综合国力作保障。我国有18000公里的大陆海岸线,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和6500多个岛屿,管辖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公里。我国诸多海洋国土与邻国存在争议,“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有一个前提是“主权属我”,必须建立在科技、军事、经济能力增强的基础上,目前我国对钓鱼岛主权不容争议的态度、对3000多个无人岛进行命名,都体现了要坚决维护好我国的海洋权益,不容侵犯。
发展海洋经济要瞄准更宽的领域。目前许多沿海省份实行的围填海,建设大港口,上重化工业项目,还带有陆地经济的思维模式。海洋经济的领域非常宽广,不要光盯着近海开发,要瞄准深海开发,在海洋资源开采利用、海洋能源利用、新兴海洋产业培育等方面下功夫。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包括海水淡化、海洋渔业资源、海上油气田等资源、海底矿产资源和海盐开采等;海洋能源利用,包括可燃冰、潮汐能、温差能、波浪能、潮流能、盐差能等;新型海洋产业包括海洋旅游业、海洋运输业、海洋服务业、海洋生物制药等。吸引各类人才、资金和技术向海洋领域进军。加强军工等高新技术产业在海洋领域的应用。
发展海洋经济要保护海域生态环境。据调查,近年来我国工业向近海集聚,尤其是重化工产业和石油等资源勘探开采业发展迅猛,对近海海域工业污染较为严重,1/4的近海海域重度污染,海水富营养化严重,给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影响。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对海洋生物资源不要“涸泽而渔”。陆海联动,加强海洋保护指标监测。要防止海洋污染,开发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同步。
沿海各省发展海洋经济要有不同模式。全球海洋经济发展有三种模式:美国模式:大陆立国,海洋突破;日本模式:陆海联动,全面开发和新加坡模式:以港兴市,工业为辅。各省应结合自身陆海资源特点,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走差异化发展道路,避免一哄而上,造成产品过剩和海洋资源紧张,避免海洋经济结构趋同。
明代航海家郑和曾说: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于海。考验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智慧的时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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