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工业盐酱油门”威极厂长一审被判7年

    每经网 2012-10-17 17:55

    今年5月,“佛山高明某大型调味品公司”用致癌工业盐水造酱油被查处的新闻爆出,海天酱油“躺着中枪”。

    每经记者 李亚蝉 发自广州

    一度甚嚣尘上的佛山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工业盐水酱油案一审判决已经落定。威极厂长陈裕华和工业盐水中间商何理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并被处以罚款。据悉,陈裕华已表示要提起上诉。

    今年5月,“佛山高明某大型调味品公司”用致癌工业盐水造酱油被查处的新闻爆出,其后随着坊间传言将该消息与酱油巨头海天联系在一起,迅速引起强大波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天(10月16日)从佛山高明区法院确认,威极生产、销售工业盐水酱油一案目前已经一审判决。

    佛山高明区法院没有透露具体的判决结果,不过本报从可靠渠道获得部分判决书内容。内容显示,高明区法院一审判决威极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金260万元,其厂长陈裕华同样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30万元。工业盐水中间商何理文则被作为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据悉,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0月,威极公司幕后老板关家灵与个体经营者何理文达成协议书,由威极公司以每立方米100元的价格(后期实际结算单价为每立方米95元)向何理文购买工业盐水,随后何理文分别以三水区某五金塑料制品厂等单位的名义,到三水盐矿联合开发公司购进工业盐水,直接将工业盐水运到威极公司卸进盐水池。至2012年3月份,威极公司共向何理文采购了约6886.976立方的工业盐水用于生产酱油,从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威极公司使用工业盐水生产的酱油成品的销售金额约为256.69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将涉案销售金额计算至今年3月于法有据,但将今年3月尚未销售的库存品货值金额计算在内则于法无据。法院最终认定,威极公司违法销售金额达到约164.64万元,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则为92.05万元。

    据悉,对于该判决结果,陈裕华已表示要提起上诉。

    而在此事件中,正冲刺IPO的海天酱油“躺着中枪”,销售一度受到影响。

    对于该案一审判决,海天酱油方面昨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尚未关注到,同时表示事件过去已久,目前影响已经消除。而此前,由于认为威极在四大方面存在侵权,海天将威极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登报道歉,并赔偿1000万元损失。对于该案,海天表示目前仍在等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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