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成(经济学家)
今年以来,央行行长周小川多次提及要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最近央行货币政策报告又明确指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对此,民间反响较大。而笔者曾在北京电视台的节目中专门评点了此事。
但笔者要强调问号。因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意味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将迈出关键一步,这一步是否能迈好,存在疑问,且此事本身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首先,未来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否意味着以前没有该制度时,所有的存款都不保险,未来有了该制度,是否表示所有的存款都保险?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还是为了防范偶发性风险,此外,存款保险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险”,还是为了防范风险?
有人以为,以前无存款保险制度,存款就不保险,未来有了这个制度,所有存款都能被保险。如此理解是错误的,也是误导。
中国银行业至今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并非存款就不保险。其实,中国一直是存在存款保险机制的,只不过这个机制是隐形的。在老百姓眼中,中国的银行业代表了国家信用,存款是最安全的储蓄和投资资产。
但问题恰恰出在国家信用上。以前,银行都是国家开的,即使近些年出现了许多中小型商业银行,也是国家(银监会)审批的。国家当然要对银行的风险负债负责。问题是,现在许多银行都不是国家开的,即使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审查,但审查的资质也是“过去式”,不能完全保证“未来式”,更不能保证所有的商业银行都不会出现经营风险。过去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是隐形的,是国家信用,而未来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显性的,不是国家信用。既然不是国家信用,就不可能实现所有的存款都保险。
按照国际惯例,能被保险的主要指储蓄存款,而且是在存款保险机构上交保险费的那一部分存款。未来国家将不再承担社会存款最后保险人的职能,承担存款保险的机构是存款保险公司。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承保的也只能是有限度的保险。此事是好是坏,需认真分析和谨慎选择。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和金融自由化市场化的必然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说,存款保险制度改革不仅是为了甩包袱,而是国家金融体制的一场深刻变革。
有了存款保险制度会出现哪些新情况呢?会出现更多私人银行及以私有产权为主体的股份制银行,还有存款利率的相对自由化。因此有个疑问: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险”,还是为了防范风险和提前纠错!
近些年,虽然我们还未实行完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但已引发由于存款利率上浮所导致的存款大战,且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已被理解为所有的存款都没有风险,它可能带来重大金融风险!
真正的存款保险制度恰恰是为了防范金融业的不正当竞争,从根本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危机,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将利率市场化所导致的商业竞争规范在市场能够接受的尺度内。这就回答了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险,还是为防范风险的问题。
好的存款保险制度应是为了防范恶意竞争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这种制度重在监管与自律相结合,通过事前防范,将赔付减少到最低限额。
如今,我们期望中国银行业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改革,不只是一个大家凑钱保平安的存款保险机构,而是一个能够独立于央行和银监会的“民间”银行业监管机构、自律协调机构。中国的银行业的确需要这样的机构,这个机构由所有商业银行自发组建,主要职能是从市场风险和自律的角度对所有商业银行实行监管,而且是民主监管,大家监管。相对而言,保险赔付反而是第二位的,是很少发生的。如能把预警和控制等监管事项做好,甚至可能不产生保险赔付。
总之,未来的存款保险制度一定是更加突出“民间”的银行业风险评估机制。换言之,这个制度能促使那些稳健经营、合规经营的银行,缴费比例一定很低,存款的安全性更强。相反,如常常冒险,敢于高息揽储,一到月末、季末、年末就带头搞存款大战,它的保险缴费一定很高,同时提醒广大储户,到这种商业银行存款不安全。
我们为何一定要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是为了给存款上保险,而是为了让存款不发生重大风险。督促所有的商业银行合规经营,正当竞争。存款保险制度虽然会提高一点点金融业的经营成本,但这个成本投入无论对商业银行、对储户、对全社会都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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