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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哈尔滨高架桥坍塌,真相何在?

    新华网 2012-08-27 08:23

    行政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定、送达、公开等程序。目前尚未有哈尔滨对事故启动行政问责的消息。

    谁修的、怎塌的、咋问责?哈尔滨桥梁事故发生3天来,网民、公众持续关注以上3个问题,期待有关方面“给个说法”。

    24日5时许,哈尔滨市三环路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匝道处(距阳明滩大桥3.5公里)钢混叠合梁侧滑,4辆货车侧翻,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血的代价,让公众迫切想了解,桥梁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谁,他们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有关方面第一时间对此并没有明确说法。就在事发当天,有媒体曝出“哈尔滨市建委有人说大桥建设指挥部解散了,找不到施工单位”,一时间舆论哗然,网上一片批评声。

    针对网民质疑,哈尔滨市25日召开新闻发布回应,“此事并不存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建委已经按照事故处理的有关程序,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资料提交事故调查组。待事故调查结果确定后,将把以上单位名单一并向社会公布。

    既然宣称“不存在”,却不公布名单,公众质疑因此难以平息。网民“梦浮寂海”说,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还成了保密单位了?网民“737173631”说,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公布名单还要适时才能公布,真搞不懂。

    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哈尔滨市民,他们说,当事人知道、有关部门知道,就老百姓不知道,让这些单位“隐姓埋名”究竟为了什么?有关部门和事故涉及单位应该勇于担当责任。

    事故调查需要时间,公众都能理解。但事发3天里的2次新闻发布会,却让不少人疑惑,事故原因扑朔迷离。

    在事故桥梁与阳明滩大桥关系上,哈尔滨市建委副主任孙庆德24日曾表示,发生事故的工程为连接阳明滩大桥的疏解工程。

    而在25日新闻发布会上,黄玉生将此次事故称为“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分离式匝道侧滑事故”。他说:“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桥梁整体的中部偏南,为上跨洪湖路的上行匝桥,长121米。该项目属于独立建设项目,与阳明滩大桥分属两个工程建设项目。”

    对于事故原因,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在事发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后说:“我在现场看应该说是超载,可能涉及到严重超载,因为它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不能马上得出结论。”

    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中,黄玉生表示,市安监、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事故中,将倾覆的车辆按位置由前至后(由北至南排序)分别编为1-4号车。据测,“1号”车车货重为22吨,2-4号车车货总重400吨以上;2-4号车货厢体积均有改动,为非标车辆。

    他说,哈尔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桥涵排查与车辆超载治理工作。

    除了货车超载,对公众怀疑的桥梁质量是否有问题,哈尔滨市至今未正面回应。

    随着事故处理的深入,如何问责,也成为关注焦点。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将行政问责的情形分为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失范四个方面,共计四条三十六项。

    按照问责规定,行政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定、送达、公开等程序。除领导干部外,也将一般工作人员纳入到行政问责的范围。

    目前,尚未有哈尔滨市对这次事故启动行政问责的消息。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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