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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构建“立体式”诚信监管制度

    中国证券报 2012-08-20 08:43

     

    日前举行的首届“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对“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事例”评选活动获奖事例及其单位进行了表彰。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的40项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事例中,来自证监会系统的有5项。其中,资本市场“立体式”诚信监管制度荣膺“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证监会创新建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制定有关办法,着力构建“三维立体式”的诚信监管制度,以全市场统一的诚信档案为中心,对内实现诚信信息整合,对外推进诚信信息共享协作,并在监管执法各环节推出一系列失信惩戒与约束措施,同时大力推进部际信息共享制度建设,加强诚信监管合作。

    2008年,资本市场首个统一的诚信档案信息平台建成并运行,全面归集、整合了1999年证监会系统垂直管理以后市场主体的违法失信记录。2011年起,证监会开始升级建设诚信档案数据库,除前述负面信息外,还新增主体基本信息、正面信息等5大类信息内容。目前,诚信档案数据库收录了1万多家机构、约54万名人员的诚信信息,其中约3650家机构、7070名人员有违法失信记录。

    同时,证监会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框架下,大胆探索、试行一系列失信惩戒约束措施,包括将市场主体的诚信状况与市场准入审查、日常检查频度、专家委员会遴选“对接”等。在总结实行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专门起草《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诚信记录公开查询、上市公司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公示、许可审查环节要求有违法失信记录的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市场机构必须建立内部诚信约束机制等制度要求,并鼓励探索开展资本市场诚信评估。

    该负责人介绍,2010年底,证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文件,就两部门间诚信信息共享合作形成制度安排,证监会接入征信系统联网终端,在监管执法工作中可根据需要查询监管对象的信用报告。他表示,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强化对市场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有助于促进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也为证监会逐步推进与其他部委的信用信息共享提供了制度样本。2012年以来,证监会仅在稽查执法中就查询了138名涉嫌证券违法人员的信用报告,有效支持了稽查执法这一打击违法失信行为的关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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