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新股“三高”已成过去 机构频频“捡便宜”

    2012-08-11 00:34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智    

    每经记者 李智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新股往往和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现象联系在一起。不过在IPO新政实施之后,这一备受诟病的痼疾已得到有效抑制,不仅高价新股难觅踪迹,大批新股估值甚至还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未足募的情况也是频频发生。

    在此背景下,一些机构在同行疯狂抛售之时,果断介入新股的行为也引起市场不小的关注。而在机构看似矛盾的行为背后,其实蕴含着最为合理的逻辑,以及若隐若现的投资机遇。

    矛盾的机构:受资金青睐有合理逻辑

    IPO新政实施以来,对市场走势产生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提高机构网下配售比例,以及解除3个月限售期的规定。正是由于这两个规则的改变,机构在新股申购阶段能够获得更多的股份,而且首日流通量也由过去首发股份的80%增加到100%。也就是在这样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新规之下,成功获配的机构们将“抛”字诀演绎得淋漓尽致。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实施IPO新政后发行的所有个股,在上市首日披露的龙虎榜卖方席位上,均充斥着机构的身影,甚至有不少新股首日卖方前5个席位均被机构所占据。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一些开盘破发的新股,机构也是照卖不误。比如在上市首日大跌14.8%的银邦股份,当日卖出榜的前5位就有4家机构上榜,其中有3个席位的卖出金额都在2000万元以上。再比如6月12日上市首日大跌9.34%的百隆东方(601339,收盘价9.16元),卖出榜单前5位全部被机构所占据。对此,一家基金公司的人士表示,很多机构参与网下申购,为的就是赚取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的差价,因此在新股上市之前,就已经制定了明确卖出的策略。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IPO新政实施后,近60只新股在上市首日都不同程度受到机构的抛售,但其中的16只却同样受到了机构资金 “真金白银”的青睐,有的机构是在上市首日就买入,有的则是不惜追高,当然也有机构是在新股价格回落之后才逐渐介入。机构之间这种看似矛盾行为的背后,其实有着合理的逻辑。

    比如,在上市首日就获得机构买入的华灿光电、硕贝德(300322,收盘价16.66元)、兆日科技(300333,收盘价23.65元)、美亚光电(002690,收盘价16.79元)、太空板业(300344,收盘价15.19元)等新股,首日涨幅都不大,其中有部分还出现了破发。而像润和软件(300339,收盘价24.92元)、乔治白(002687,收盘价20.11元)等个股,获得机构买入的时间点均是在上市后股价出现明显回落之时。当然,也有像苏大维格(300331,收盘价25.91元)、宏大爆破(002683,收盘价18.23元)这样在机构的不断买入下日益走强的例子。

    不管是上述哪一种情况,能够获得机构青睐的新股在针对机构的网下发行时通常都拥有高达10倍的认购倍数,配售率绝大多数都在10%以下。换句话说,其实这些新股早就因为各自具有的一些投资亮点而被机构关注,并非是突然受捧。而在市场低迷和IPO新政实施的背景下,新股已经“便宜”了许多,更别说一些出现破发的新股。

    新股已“不贵”:“三高”现象受到有效抑制

    本周刚刚上市的创业板新股南大光电,之所以受到市场各方的普遍关注,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高达66元/股的发行价格,让公司夺得了“2012年最贵新股”的头衔。就在各方惊叹于南大光电的 “身价”之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却注意到,从本轮IPO重启以来,66元的发行价其实并不算“惊世骇俗”。

    比如在2010年发行的海普瑞(002399,收盘价20.60元),其发行价高达148元/股,汤臣倍健 (300146,收盘价67.00元)发行价为110元/股,去年上市的沪市主板新股华锐风电(601558,收盘价6.33元),发行价也达到了90元/股。根据记者统计,从2009年IPO重启以来,多达20只新股的发行价高于南大光电,但这些新股发行之时,大多都没有受到如南大光大这样的关注。

    “不是南大光电发行价太高,而是今年以来新股总体发行价较低,南大光电是矮子里面的高个子。”一位投行人表示,这与IPO新政的实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直以来,新股IPO高价发行、高市盈率和超高募集资金的 “三高现象”,一直是监管层整治的重点领域,而随着4月1日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横空出世,新股IPO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而“三高”现象也终于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在这个被称之为IPO新政的文件中明确规定,确定的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需分析并披露该定价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发行人经营管理和股东长期利益的影响。上市后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责。

    另外,新政还要求还加强对路演和“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并将机构网下配售比例最高提高至50%,同时解除的3个月的限售期,从侧面推动机构的谨慎报价。

    从效果来看,在新政全面实施以来,新股发行的“三高”确实得到了有效抑制。从被誉为新规第一股的浙江美大(002677,收盘价9.00元)开始,约有60只新股发行,而发行价格超过30元的,只有南大光电、科恒股份(300340,收盘价57.08元)、泰格医药和金卡股份而已,甚至还一度出现中小板、创业板新股发行价回落至个位数的情况,比如 石 煤 装 备(002691,收盘价13.84元)的发行价就低至7.4元/股。

    从市盈率来看,新政实施后过半新股发行市盈率都在30倍以下,很多公司发行市盈率都低于整个行业平均水平。也正是受制于发行价和发行市盈率的下滑,IPO超募的情况也得到了控制,甚至在浙江美大等新股身上出现了募集资金尚不足以支持投资项目,需要 “自掏腰包”的情况。

    毫无疑问,过去“高高在上”的新股如今已变得“平易近人”,甚至比早已上市的同类型上市公司更为“便宜”。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随着市场的逐渐回暖,一些破发或股价十分接近发行价的个股,所蕴含的投资机会就慢慢体现出来,机构逆市买入也就有了合理性。需要指出的是,在近期大批新股中,能够获得机构青睐的依旧是小部分,而他们“捡便宜”的举动,无疑成为投资者选择关注标的最有力的指引。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新股脱离“破发泥潭” 炒新资金跃跃欲试

    下一篇

    国信保代猝死风波 牵出投行合伙制是非之争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