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参与兰渝铁路LYS-11标段施工的两位包工头齐祥林和许兴明向记者透露,他们在施工时连合同都没签。
每经编辑 杜冉乐 每经记者 刘林鹏 金微 发自成都 北京
杜冉乐 每经记者 刘林鹏 金微 发自成都 北京
纵贯甘、川、渝三省市的国家重点项目兰渝铁路正在逐步复工。
然而一起普通的“讨债门”却暴露出了铁路项目层层分包背后的乱象。
7月27日下午,参与兰渝铁路LYS-11标段施工的两位包工头齐祥林和许兴明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他们在施工时连合同都没签。
齐、许两位包工头还称,“兰渝铁路(他们施工的项目路段)存在着偷工减料的情况。”
对于“偷工减料”的指控,工程承建方中交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路桥)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前身为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国际2012年2月23日按照大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回归”A股部署,公司成为中国交建的全资子公司。
四川中驰道隧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驰道隧)是兰渝铁路LYS-11标段的分包方之一。该公司项目经理王金彪向记者表示,“他们(齐祥林、许兴明)最终目的是骗钱,我们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
王金彪还称,项目只是有些小问题,没有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近日,铁道部质检站已派了30多位人士到该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最终结果尚未出炉。
曝料:混入石块每方可赚410元
兰渝铁路是横跨甘肃、四川、重庆三省市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公开资料显示,兰渝铁路于2008年9月28日开工建设,预计2014年建成通车。全线总长820公里,总投资774亿元。
受“7.23”动车事故的影响,兰渝铁路去年全线停工。今年3月,部分路段开始复工,但至今还有少数路段仍处于停工状态。
据齐祥林介绍,兰渝铁路第11工程段(LYS-11标段)的中标单位是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国际)路桥国际又将中标路段分段分包给了几个私人公司。其中,四川中驰道隧建设有限公司分包了LYS-11标段苍溪县境内(庙垭乡)路段的20多公里路基、隧道、挡土墙、护坡、抗滑桩的建设。中驰道隧又将工程拆卸分包给各地包工头,齐、许二人分包了到挡土墙和抗滑桩等钢筋混凝土浇铸工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路桥国际确为兰渝铁路LYS—11标段的承建单位。此外,在中驰道隧的官方网站“工程案例”一栏中,兰渝线挡土墙施工现场的照片赫然在列。
“挡土墙应全部用混凝土浇铸,但施工方(中驰道隧)要求他们在混凝土里夹杂了许多石块,以降低混凝土成本。”齐祥林表示,混凝土的成本是460元/方,而片石一般是就地取材,成本仅为50元/方,每增加一立方米的片石,就可以从中赚取410元的差价。
在他看来,挡土墙在浇铸过程中如果加入大量片石肯定会影响质量。此外,他们所施工的部分抗滑桩内的钢筋的长度和数量不足,这严重影响抗滑桩的质量。
随后,齐、许两位包工头向记者出示一些他们自称是兰渝铁路工程质量问题的照片。此外,他们还向记者提供了的一张称是中驰道隧方面写给工程队的便条,该便条上有如下说明:挡墙设计364方,实用326方,节约38方。挡土墙清理基础、扔片石、装沙袋……共计用工127个工。
值得注意的是,《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通报》显示,在近期在建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包括兰渝铁路在内的数个项目存在一些偷工减料、质量严重不达标的问题。
质检部门现场检查
对于工程质量的质疑,王金彪称,这是齐、许二人在“敲诈”,工程没有大问题。
“都是些小问题,哪个工程没有一点质量问题?再说铁路工程责任终身制,(如果出了大问题)都是要掉脑袋的事”。王金彪称。
王金彪透露,铁道部质检总站连同成都站和贵州站以及兰渝铁路的业主方一共30多人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这次检查的很仔细,就算是这两个包工头没举报的内容,他们也检查了。”
齐、许二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据他们了解,近日,铁路工程质检部门确实到实地进行了检查,而且发现了一些问题。
8月7日上午,中铁二院(成都)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处朱姓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承认公司参与了兰渝铁路部分路段的监理工作,不过对于记者所提到的兰渝铁路苍溪段被指存在偷工减料等问题,他表示,“你所说的情况,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公司有派到现场的工程监理部总监,事大还是事小,他会有自己的判断,该上报就上报,不该报就不报,公司实行总监负责制,他有处置(现场问题)的权力。
中铁二院(成都)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兰渝铁路LYS-11标段的曹总监在8月8日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钢筋长度够不够,是由设计图纸来判断的,要是挡土墙内有问题,他们有雷达探测扫描仪,都能检测出来”,他们只是配合铁道部成都监督站,目前成都监督站还没有调查结果,他们不便于下结论。
《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通报》显示,铁二院监理公司(“中铁二院”原铁道部第二勘察设计院,简称“铁二院”)曾被通报:中铁三局施工、铁二院监理公司监理的郑西客专函谷关、阌乡隧道存在拱顶衬砌空洞、裂纹、掉块和二衬厚度不足等质量问题。
8月8日上午,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成都监督站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们也关注到了有关兰渝铁路LYS-11标段工程质量问题的质疑声,目前他们正在调查之中,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层层分包”与结算纠纷疑云
齐祥林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位内部人士将承包广元苍溪段的工程介绍给了中驰道隧的总经理张俊清,介绍费150万元。
齐祥林表示,他们是通过中驰道隧当时的副总吴文洲介绍认识的,当时也没签正式的合同,“我们当初与中驰道隧只是口头约定,没签合同。”
此外,齐、许二人表示,中驰道隧尚欠他们一笔用工款。原本应付给他们190万元的施工款,但目前只付了130万元,还有60万元没结账,尤其是挡土墙当初约定125元/方,现在说只有105元/方,既然无法协商解决,那只好请第三方进行工程造价评估。
齐祥林还称,“一年多时间里 (中驰道隧在兰渝铁路项目上)就更换4个项目经理,从接手时的高华杰,到李尔松、王森,再到现任的王金彪,他们就是害怕以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没干几个月就走了,工资都没要。”
不过,齐祥林上述说法没得到中驰道隧方面的证实。
此前,《中国商报》亦报道称,国家重点项目兰渝铁路,遭遇非法转包,工程款成了唐僧肉被层层分割,因工程结算产生分歧引发的冲突不断,施工方举报,他们曾被索上亿资金围标,而且巨额中标操作费去向成谜。
“十个工程里有九个存在非法转包,而这中间黑中介在里面起到了穿针引线的桥梁作用,这些中介,上头连着一些路局和工程局的领导,下头连着施工队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铁隧道副总工王梦恕曾向媒体如是描述目前铁路工程领域的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纪委近日下发了一则通知,要求各主要参与铁路工程建设的央企自查工程领域违法情形。
今年6月份国务院公布的《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的工程主体结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转包和分包。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时明确各自的责任。
中驰道隧非常神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中驰道隧拖欠劳务款并非首次。2010年5月刊登于广元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门户网的一篇稿件显示,2010年5月10日上午,123名外地籍民工到苍溪县政府反映他们在兰渝铁路11标段1分部的四川中驰道隧建设有限公司务工,该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411081元,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后,立即对中驰道隧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前将所欠的民工工资发放的每个民工手中。
“中驰公司神秘呀,尤其是老板张俊清,我们很难见得到一面。他以前是个导游,根本不懂工程。”齐祥林表示。
不过,对于上述说法,记者没有得到中驰道隧的回复与证实。
公开信息显示,四川中驰道隧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注册资本金3100万元,承建项目涉及四川、广西和湖南等多个地区。
记者曾根据中驰道隧官网所留的地址“成都市通惠门3号锦都大厦5楼”登门造访,但未寻得该公司的踪迹。锦都大厦物业的一位人士称,中驰道隧已搬走一两年了。
工商档案显示,中驰道隧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为3100万,成都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记者到该地寻访亦未能寻得中驰道隧的踪迹。
就外界对兰渝铁路LYS-11标段工程质量的质疑,中交路桥此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我公司兰渝铁路LYS-11标段自进场施工以来,构建了完善的架子队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了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兰渝铁路公司“四个标准化”管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质量经得起考验。”不过,上述书面回复中并未对违规分包的质疑作出回应。
·相关新闻
追究“问题铁路”专家称处罚太轻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铁路安全再次触动社会神经,12条已开通和在建的铁路项目齐陷质量门。据铁道部文件显示,12家相关涉事单位领到的“罚单”是:暂停其投标资格。具体为:中铁一局、三局暂停3月;中铁十六局、十九局、二十五局,中交一工局暂停2月;中铁二十一局、二十四局,中水电三局,中交隧道局,葛洲坝集团,中铁通号集团暂停1月。
一名铁路工程系统的内部人士介绍,为了让监理方更好地对施工方进行监督,一般而言,铁路建设单位分别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公开招标,但是,现在很多招标单位都是内定,大家都处在这个行业中,尤其是大型单位,大家互相都很熟悉,“即使是监理方在招标前并不认识施工方,但是工作中也会认识。”
上述铁路系统内部人士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说,由于工程层层分包、非法分包等情况,导致层层抽取管理费,最后铁路工程偷工减料都成了一普遍现象,“对此施工监理方也是睁一眼闭一只眼,都在推责任。”
这次,铁道部文件通报显示,中水电三局有限公司施工、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大西铁路南山上隧道进口仰拱设计为钢筋混凝土,实际未安装钢筋。
铁道部文件没有说明“钢筋混凝土未安装钢筋”的范围有多大,但是,这种偷工减料还是让上述铁路系统人士匪夷所思。
他称,像钢筋混凝土工程属于隐蔽性的工程,施工必须进行验收,“像混凝土工程在水泥浇筑前,建设方必须通知监理方,而且监理方也必须派人在场,尤其是大型工程,有时得派总监和几个监理进行监督,出现钢筋混凝土无钢筋的情况,这是双方的重大失职。”
对此,政府采购法专家谷辽海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称,处罚得太轻,“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应将施工方拉入黑名单,禁止他们在这期间内的一切招投标活动。但现在铁道部才罚一个月,基本对他们没有影响。”
据文件通报显示,铁道部依据的是《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等法规文件作出处理决定。
谷辽海说,无论是依据《招标投标法》还是《建筑法》,对于这种行为都有充足的处罚依据,但绝对不止一个月或三个月。
对于重大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只有信息公开透明,才能体现公平竞争,才可能保证施工方的质量,一些具备实力的供应商也会爱惜自己的声誉。但如果采购程序信息不透明不充分,招标过程不按正常的招标程序,会给工程留下种种后遗症,如质量不过关,价格虚高等,尤其涉及铁路这类人命关天的问题。
(实习生赖春华对本文亦有贡献)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