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预算法来说,无论是修订完善还是具体执行,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预算有没有刚性。
谭浩俊
《预算法修正案 (草案二次审议稿)》5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官方数据显示,截至5日晚间已收集到意见超过31万条,足见公众对预算法修订的重视和关心,也足以看出公众在预算问题上的态度和希望。
众所周知,预算是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的物化反映。从某种意义上讲,预算有多规范,行政行为就有多规范,预算有多透明,行政权力就有多透明。
应当说,近几年来,在预算公开方面,国家还是拿出了一些实实在在的行动,如将人大通过的预算向社会公开、公布“三公”经费等,但是,这样的公布与公开,显然与公众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正是因为预算公开的水平还很低,公布的内容还很笼统、很抽象,所以,公众对预算公开的程度很难满意,要求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公开水平的呼声也就越来越高。其中,加快预算法修订步伐,完善和修正预算法,就成了最重要、最紧迫的一个步骤。因为,如果不能从立法层面上解决好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问题,杜绝各种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要想让预算清晰、透明、公开起来,是很难做到的。
而法制层面的漏洞能否堵上、缺陷能否消除,闭门立法还是开门立法,则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此次预算法修正案能够通过开门立法的方式,广纳民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无疑是预算公开迈出的十分重要的一步。
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能否将这些意见与立法形成良性互动,将各种不同意见都归纳整理起来,作为立法的依据和参考。
笔者认为,对所有征集到的意见,都必须认真对待,逐个对照,精心处理。一方面,对可以采纳或需要完善采纳的意见,在正式采纳前,再一次征求公众意见,看一看是否把公众的意见表达清楚,是否存在被利益集团和部门利益所左右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不能采纳或不适合采纳的意见,也通过整理归纳,向公众说明清楚,表明接受公众监督的诚意。
其实,对预算法来说,无论是修订完善还是具体执行,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预算有没有刚性。公众如此强烈地要求提高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就是想通过广泛而全面的监督,让预算“刚”起来,而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拨弄、修改、调整预算。如果这样,就不可能不出现财政资金被贪污、挪用、浪费的现象,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提高。
公众对预算法修订充满了希望,希望之一,就是新法能够变成一部“明”法,而不是“暗”法,能够把每一笔预算资金都用在明处,都能用得让公众看得懂、看得明白、看得清楚,而不是一笔糊涂账。从而让行政权力的运用也变得公开、透明、阳光,经得起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验。
如果此次预算法修订,能够把公众的意见充分地吸纳进去,就不仅仅是预算公开即将翻开新的一页,政务公开也将迈入新的平台,甚至能够有效推动行政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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