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8月3日北京电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7·21”北京特大暴雨发生已经十多天,涉及包括车辆损失在内的相关保险理赔服务工作逐步由救援查勘转向理赔定损阶段,关于车辆“涉水险”等理赔纠纷也陆续产生。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督促北京保险业做好灾后理赔服务,8月3日,北京保监局向辖内各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各在京直接经营业务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以及北京保险业协会等单位下发紧急通知,对灾后理赔纠纷处理明确了五项监管要求:一是对于投诉中反映保险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未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问题,要求公司认真自查,发现上述情况,须主动妥善处理,满足消费者合理诉求;二是对于投诉中反映的定损争议,要求公司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的理赔政策,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三是对于投诉中反映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被保险人自行施救产生的合理拖车费用,以及受损发动机拆解、清洗、换油等合理费用的问题,要求各公司及时纠正,严格履行已向消费者做出的公开服务承诺;四是对于投诉中反映的公司投诉处理不及时、推诿敷衍的问题,要求各公司进一步完善保险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各公司应完善重大灾害理赔工作应急预案,保证理赔人员配给充足,提高查勘定损效率,确保服务及时到位。
来自北京保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30日24时,在京保险公司共接到因强降雨造成损失的各类报案4.7万件,估损金额约10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接报案4.2万件,估损金额约3.9亿元。
同步消息:
北京保险业就“7.21”特大自然灾害机动车险理赔作出六项承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在北京保监局指导下,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已协调在京各财产保险公司,就受灾车辆保险理赔事宜作出六项承诺:
这六项承诺具体是:
第一,各保险公司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的理赔政策,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
第二,各保险公司处置因暴雨受损车辆时,积极协调汽车修理企业先行采取车辆排放水、晾晒、内部电路封堵保护等必要处理措施,再开展车辆查勘定损等后续工作,以避免车辆损失进一步扩大,维护车主利益。
第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内,承担因暴雨责任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电子元器件等各方面损失,以及发动机进水后对发动机的拆装、清洗、换油等费用;在附加险“涉水损失险”(或类似附加险条款)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因水淹、涉水行驶、在水中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相应损失。
第四,对于没顶或车内水淹至仪表台之上的车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可做推定全损处理,依据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给予赔偿。
第五,各保险公司建立快速理赔绿色通道。对于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案件,可实行现场定损、现场赔付。
第六,保险公司承担投保车辆因暴雨受损后自行施救产生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