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三年回报规划暗藏玄机 两公司预告中期分红

    2012-06-30 01:36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许金民 曾剑    

    每经记者 许金民 曾剑

    2011年年报披露期已结束近两个月,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分红新政仍在发酵。

    统计数据显示,自5月证监会发布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沪深两市已有约150家上市公司推出利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2012~2014年三年分红计划作出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多数规划不过是照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而已,但也有公司认真对待,对每年及三年分红比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最有趣的当属芭田股份(002170,收盘价8.33元)、金马集团(000602,收盘价20.68元),两家公司居然在规划中提前透露拟进行2012年中期分红。

    对此,资深股民老王表示,“这么多年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上市公司提前透露要进行中期分红的情况”。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分红时间“连续性”问题的理解存在分歧,如果能够明确为‘任意三年’,相信为再融资突击分红的情况将迎刃而解。

    凯撒股份复制章程

    今年5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不断完善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还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通知同时指出,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上证所、深交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决策过程、信息披露以及执行情况是否合规等事项的监管。

    该通知发布当月,凯撒股份(002425,收盘价7.82元)、塔牌集团(002233,收盘价9.24元)、达安基因(002030,收盘价7.69元)等中小板上市公司率先响应,相继披露《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2012~2014年三年分红计划作出安排。

    在规划中,凯撒股份表示,公司将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凯撒股份是于2010年6月在挂牌上市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了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在“股利分配政策”一节,已明确记载了“不低于20%”的年均现金分红比例规定,源头可追溯自2008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可见,该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过是照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而已,这一“复制粘贴”现象在已发布《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上市公司中,占了绝大多数,包括闽发铝业(002578,收盘价12.40元)、众业达(002441,收盘价14.49元)等。

    达安基因分红比例夺魁

    在规划中,塔牌集团、达安基因对年均现金分红比例进行了调整,调整之后是调整之前的2倍、4倍。

    2008年,塔牌集团上市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并没有明确年均现金分红比例,但《公司章程》一直明确规定,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30%”。2012年4月19日,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此分红比例依旧。

    5月4日,证监会发布通知;5月5日,塔牌集团便再次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原来的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30%”,修改为年均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达安基因的情形与塔牌集团类似,原《公司章程》也记载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30%”;5月15日,公司修订为年均分红比例 “不低于40%”,成为目前两市已披露《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年均分红比例最高的一家上市公司。

    除塔牌集团、达安基因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年均分红比例高于10%的上市公司还有18家,分别是金瑞科技、风帆股份、利源铝业、中原内配、远光软件、骅威股份、量子高科、江西水泥、东北证券、永安林业以及农产品、新钢股份、长春一东、浙富股份、金新农、广陆数测、准油股份、国星光电。

    很多公司无钱可分

    按常理推断,既然年均分红比例高于10%,那么三年累计分红比例“不少于30%”的条款也应当进行修改。以利源铝业为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年均分红比例 “不低于20%”,三年累计分红比例就应该修改为“不少于60%”;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对于三年累计分红比例的规定依旧为“不少于30%”。甚至,有的公司干脆不列明此项。

    另外,这些已率先推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司,能否付诸行动让人持怀疑态度。以方兴科技为例,该公司于2002年上市,只进行过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分红,此后便再未回报股东,至今已达7年之久。但方兴科技从2007年起连续盈利,2009年~2011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802.57万 元 、6363.24万 元 、6388.72万元,为什么还不分红?

    原来,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和财政部 《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方兴科技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一直为负;永安林业、世荣兆业、金瑞科技的情况和方兴科技相同,因而没有分红的时间也分别长达4年、3年、3年。

    华北制药“一毛不拔”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多年为负值,分不了红也罢了;但这一项为正值,且数额巨大,仍不分红的就说不过去了。华北制药(600812,收盘价6.36元)就是代表之一。

    华北制药自2005年开始,已连续7年没有回报股东。2005年~2007年,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一项分别为-2.06亿元、-1.97亿元、-8571.8万元(未考虑追溯调整)。2008年~2011年,“未分配利润”一项已由负转正,且逐年攀升;2011年达6.27亿元,是2008年1.01亿元的近6倍。

    但是,华北制药仍“一毛不拔”。对此,该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转型过程中,为确保公司资金需求,实现持续、稳健的发展,拟定×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再投入。”

    4年时间,该理由一直没有变化。因而,公司推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称,未来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30%”,难免让人产生怀疑。

    风帆股份则混淆概念。该公司自2008年起便再未回报股东,前些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分情有可原;但2011年该数值由负转正,公司仍决定不分红,理由居然是“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作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此“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更有甚者,已连续12年没有分红——*ST兴业(600603,收盘价元)就是这一特例,其在规划中称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10%”。

    两公司率先宣布中期分红

    证监会的分红通知,对金马集团刺激作用最为明显。

    金马集团1996年已挂牌上市,该公司自2003年度祭出 “10派0.5送2转3”分红方案后,便再未进行过利润分配。2012年2月公司披露的2011年年报显示,即便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4亿元,但金马集团仍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对此,公司的解释是:“重大资产重组刚完成不久,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续发展需要大量资金。”

    6月21日,金马集团推出《股东回报规划》,态度突然为之一变。在照搬了三年现金累计分配比例 “不少于30%”之后,公司随即透露:“董事会提议公司2012年中期进行分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公司工作人员也肯定地回复:“今年年中一定会进行分红,不过,具体是现金还是以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还未确定。”

    金马集团并非首家提前宣布拟进行2012年中期分红的上市公司,芭田股份于6月14日发布 《股东回报规划》,在规划中该公司已表示:“为回报股东,董事会提议拟在2012年的中期实施一次包括现金分红的权益分派。”

    芭田股份于2007年上市,5年间进行过三次分配;去年3月推出的定向增发已于今年1月获证监会核准,2月底收到批文,不存在为定增突击分红的情况,该公司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此举既是响应证监会的要求,也是企业的自愿行为。”

    “连续性问题”有待明确

    应该说,自去年10月担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之后,郭树清推行的分红新政确实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也有部分问题值得商榷。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上市公司高管便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到分红“连续性”问题。“现在,有的公司理解为‘任意三年’;有的理解为‘最近三年’,也就是第一个三年是2012~2014年,第二个三年是2015~2017年,这就毫无意义。如果能够明确为‘任意三年’,相信为再融资突击分红的情况将迎刃而解。”

    上述高管还提出:“如果觉得任意三年有困难,那么‘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30%’的指标,最好能与董事会任期挂钩。也就是说,任何一届董事会在三年任期内必须完成现金分红不少于30%的目标,如果完不成,投资者可通过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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