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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保财险“直通车”卷入商标侵权纠纷

    2012-06-19 01:19

    每经编辑 黄俊玲 每经记者 田文会 发自北京    

    黄俊玲 每经记者 田文会 发自北京

    正值人保集团整体上市的关键时期,旗下港股子公司人保财险(02328,HK)却惹上了官司,主要涉及人保财险电话车险的“直通车”商标权纠纷,或将面临在香港被起诉的局面。

    据介绍,大连市民石刚在2004年申请注册了保险类的“直通车”商标,在2008年获得了商标证书。“直通车”商标注册号为4207334,有效期至2018年1月6日。国家商标局备案信息显示,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几乎包括保险所有业务范围。据介绍,商标申请成功后,“直通车”商标在大连已有多家保险机构在使用。

    人保财险在2009年获得保监会批准并且在该公司电销车险上使用电话车险“直通车”保险专用条款和费率。石刚一方在今年3月下旬向大连市西岗区法院提起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办的商标查询网站——中国商标网站上的“直通车”商标发现,注册该商标的有很多,其中工商银行也注册有“直通车”商标。石刚注册的“直通车”保险类商标其注册号为4207334,商品服务主要包括:事故保险、保险经纪、保险、火灾保险、健康保险、海上保险、人寿保险、保险咨询、保险统计、保险信息等,该商标的申请日期是2004年8月6号,初步审定的日期为2007年10月7号。

    石刚的代理律师陈若剑表示,人保财险是H股上市公司,香港证券监管部门和香港联交所对人保财险也有管辖权,因此将在香港提起对人保财险提起诉讼。谈到涉案金额时,陈若剑表示,目前的搜集的证据表明,人保财险目前包括其电话、网络、营业部等都在用这个商标,经查询人保财险去年的年报,仅其车险的保费收入大约有1200多亿元,因为法律规定的非法所得,理论上可能以销售收入来看其赔偿金额的,但现在还没有确定最终的索赔金额。同时,陈律师也表示,暂时没有具体起诉的时间表,但如果事情没有解决的话,近期将会提起诉讼。

    来自中国商标网的情况显示,直通车已注册的时间是2008年1月7日。相关信息还显示,2012年2月20日国家商标局收到“直通车”商标合同备案申请,3月27日收到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3月30日收到争议申请或补充材料,目前均为待审状态。

    对此,陈若剑律师表示,在注册成功之后,他们3月份在大连对人保财险提起诉讼。不过,商标局有一个规定,即连续3年不使用就可以到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人保在收到诉讼之后,就提交了撤销的申请。他坦言,如果商标被撤掉了,人保也就不存在侵权了,属于法律上的技巧。

    对于直通车商标权的争议问题,人保财险内部人士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来自香港的起诉状之类的文件,这个事情具体是公司法务部门在负责。

    昨日,人保财险H股收盘价为9.1港元/股,下跌1.3%,中国平安及中国人寿H股分别上涨1.5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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