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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市阶梯电价方案出台 首档电量不涨价

人民日报 2012-06-17 09:51

5省市阶梯电价方案出台,首档电量不涨价,分别是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江苏5地。

江苏:首档电量提至230度

记者16日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江苏阶梯电价的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第二档为231度至400度;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阶梯电价计算周期由此前计划的按月度执行改为按年度执行。

据介绍,从7月1日起,江苏居民生活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后,年用电量不超过2760度的家庭,电费不变;年用电量超过2760度,但未达到4800度之间的电量,超出部分每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每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

调整方案月分档电量比此前听证会方案中的204度以内、204度至348度、高于348度的三档电量做出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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