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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省市阶梯电价方案出台 首档电量不涨价

    人民日报 2012-06-17 09:51

    5省市阶梯电价方案出台,首档电量不涨价,分别是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江苏5地。

     重庆:第三档起点电量提高

    15日,重庆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经过听证会后修改的居民阶梯电价最终实施方案,并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

    最终实施方案维持听证方案中的前两档起点电量和每档的电价不变,将第三档起点度数由原来的320度提高到400度。据估算,这将减轻居民用户电费负担2600万元。按照最终实施方案,重庆市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即每度0.52元;第二档月用电量201—400度(含),每度0.57元;第三档月用电量在401度(含)以上,每度0.82元。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0.02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方案还规定,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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