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严打内幕交易 “听消息”将面临人财两空

    2012-05-26 01:11

    业内人士指出,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后,A股内幕交易可能会大大减少,因为如有顶风作案,很可能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每经编辑 韩海龙 每经记者 朱秀伟 刘明涛    

    韩海龙 每经记者 朱秀伟 刘明涛

    内幕交易所带来的丰厚回报是很多投资者所羡慕的,也是所痛恨的。很多人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态深陷在这条没有未来的道路中,这其中有曾经辉煌一时的内地首富,有位高权重的政府官员,也有精通经济金融的会计师,然而无论他们曾经如何,结局总归是相同的。

    “内幕交易无疑意味着信息的不对称,如果所有投资者都靠内幕交易去投资股票,市场还怎么进行?这对于投资理念是巨大的破坏,同样众多投资者还会因此遭受物质上的损失。”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对于新出台的内幕交易解释的评价是:“极具威慑力!”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一直以来,内幕交易就是A股市场的一颗毒瘤,证券市场不少大佬利用得天独厚的地位和关系优势,成为“余则成”潜伏其中,从而窃取投资果实,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不过令人欣喜的是,这一“潜伏”时代即将过去。日前,最高法发布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如果某些投资者仍一意孤行,抱着侥幸心理走钢丝涉足内幕交易,很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悲惨境遇。

    严厉打击非法所得

    “小偷从菜市场偷一棵白菜,人们都会义愤填膺,但若有人把手伸进成千上万股民的钱包,却常常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这样比喻内幕交易,他认为,这是防范和打击这种犯罪活动的困难之所在。

    自从郭树清提出对内幕交易零容忍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4月底,证监会稽查局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99起。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逐年增多,专业性强、查处难度大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正式出台。

    最高法颁布的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最引人注意的是对交易情节的认证,明确了因内幕获利超过15万元以上便为情节严重。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司法解释从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等方面对 “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予以认定,并且细化了认定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除了将情节轻重进行了详细界定外,对于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也是大大加强。司法解释中提到,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另外,内幕信息的泄露人员或者内幕交易的明示、暗示人员未实际从事内幕交易的,其罚金数额按照因泄露而获悉内幕信息人员或者被明示、暗示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计算。

    涉案或遭人财两空

    业内人士指出,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后,A股内幕交易可能会大大减少,因为如有顶风作案,很可能会偷鸡不成蚀把米,杨治山就是典型的案例。

    5月23日,证监会通报,中信证券原研究部质量总监杨治山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漳泽电力(现为*ST漳电,000767)股票一案,已于2012年2月被证监会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杨治山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证监会查明,2011年4月中旬,杨治山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获悉同煤集团与漳泽电力重组的内幕信息;4月15日,他指使李某在上海某营业部开立账户;4月19日、28日,杨治山利用李某账户完成了交易,累计买入该股268.25万股,买入金额共1500万元。不过,掌握内幕信息的他,却因此股亏损82.8万元

    杨治山故意亏损清仓,目的是为了减轻法律制裁,从处罚结果来看,他已经是人财两空。如果他没有这样选择,一旦获利被查,下场可能会更加悲催,黄光裕案就是一个警示。

    2007年,黄光裕等人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中关村(000931,收盘价6.48元),内幕交易成交额及账面收益均特别巨大,后来被查处,认定其构成内幕交易罪,从通过内幕交易获得收益来看,黄光裕账面收益约为3亿多元,但最后的处罚金额却累计多达16亿元,其中内幕交易罪处罚金就有6亿元,远远高出其非法所得。

    5月25日,就在最高法刚刚出台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后,新大洲A(000571,收盘价4.87元)董事长赵序宏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一撞在枪口上的违规行为,或将遭到严处。

    /案例1/

    中关村重组方参与内幕交易首富也想“占小便宜”

    韩海龙 每经记者 朱秀伟

    黄光裕,头顶内地首富光环进行内幕交易并最终身陷囹圄,注定在中国资本市场交易规范化历程中留下极其重要的印迹。

    “最高人民法院选取黄光裕案作为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例,无疑是因为案件本身影响力很大,以及他的首富身份。”远忠如是说。

    事实上,中关村(000931,收盘价6.48元)内幕交易涉案人员阵容极为“庞大”,包含了对整个重组事项了如指掌的鹏泰投资法定代表人暨中关村实际控制人黄光裕、中关村(000931,SZ)监事杜鹃、中关村董事长兼总裁许钟民等人。

    最高人民法院资料显示,黄光裕等人因中关村内幕交易获利约为4亿元。同年,黄光裕以450亿元身家位列胡润中国内地富豪榜第四位,并随后于2008年以430亿元身价荣登榜首。这不足其身家1%的收益带给黄光裕的是十四年有期徒刑和6亿元罚金的惩罚。

    亲自上阵难盈利

    中关村在2006年6月28日公布的交易报告书中显示,拟进行资产置换置入资产。中关村建设2006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28亿元,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67%。交易对象正是公司控股股东鹏泰投资,而鹏泰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黄俊烈 (黄光裕原名)。

    这场资产置换真正的开始时间是2007年4月。毫无疑问,与中关村及鹏泰投资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黄光裕对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了如指掌。在当年4月27日至6月27日期间,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龙燕等人身份证开立多个个人账户,其亲自上阵操盘。

    “首富”的操盘能力和眼光与其在家电零售中的独到相比多少有些相形见绌。在黄光裕开始买入中关村股票的第四天,公司股价便在创出12.94元/股的新高之后开始回调,这一调也就到了7月中旬的每股不足7元,而中关村股价上半年涨幅约为100%。

    不过,资金充裕的黄光裕不断买入摊薄成本后,截至6月27日,两个月内共计成交9310万元,账面盈利348万元,收益率约为3.73%。

    夫妻合力其利断金

    股价的走低并没有影响中关村重组计划的进行。

    2007年7月、8月,中关村重组计划出现变化,公司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有关该事件的公开披露直到10月29日才出现在中关村对外公告中。

    不满足于小打小闹的黄光裕,也在上市信息公告前再度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其妻子杜鹃协助管理账户。

    截至2007年9月29日中关村停牌前,他累计购入中关村股1.04亿余股,成交金额高达13.22亿元。高达23%的收益率带来了3.03亿元的真金白银。同期,中关村股价由7元/股冲高至17元/股左右。

    在此期间,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接受黄光裕指令借用他人股票账户,累计购入3166万股中关村股票,成交金额约为4.14亿元,账面收益9021万元。

    眼热黄光裕在资本市场大捞特捞,许钟民也不甘寂寞,将公司重组的相关信息故意泄露给其妻李善娟及相怀珠等人。李善娟随后于9月21日至9月25日期间,买入中关村股票12余万股,成交金额共计181万余元。

    “一个信息对股价的影响是正面的,因为是正面的影响,所以股票价格就会上涨,所以在上市公司披露之前买入和披露之后卖出,都算是内幕交易行为。”在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看来,中关村多位关联人士的行为无疑属于内幕交易。

    /案例2/

    内幕交易人借考察瞄准高淳陶瓷检方靠“自证清白”原则破案

    韩海龙 每经记者 朱秀伟

    重组的魅力在于股价的疯狂,利益面前,倒下的又何止一人。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杜兰库和南京原经委主任刘宝春就倒在了高淳陶瓷的重组中。

    杜兰库的内幕交易案件颇有职业投资人整合资料、寻找投资标的的意味。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称,“高淳陶瓷内幕案件的侦破实际上用到了倒置的查案方法。”

    该方法正是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所具体化的“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会计师获消息寻牛股

    杜兰库原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2009年3月23日,杜兰库与中电集团财务部主任张登洲到下属的十四所等单位考察,并听取了十四所所长罗群、十四所副总经济师鲍卫平向杜、张两人关于十四所准备收购南京地区股份制企业借壳上市的汇报。

    重组的诱惑并非人人都能抵挡。杜兰库随后如很多职业投资人一般,在获取消息后,通过互联网检索逐一排除南京地区上市公司,得出唯一符合借壳条件的公司是高淳陶瓷,也就是现在的ST高陶(600562,收盘价29.53元)。

    几日之后,杜兰库陪同中电集团领导参加了十四所搬迁仪式期间,南京市政府领导就十四所收购重组事宜出面协调的行为,使得其确信十四所拟借壳公司为高淳陶瓷公司。

    4月2日,经与妻子商议,杜兰库通过个人账户买入21000股高淳陶瓷股票。

    作为会计师,杜兰库或许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然而在利益面前,他没有收手。杜兰库随后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分别转入其所操控的亲属股票交易账户中,并在随后的18天内,单独操作买入223000股高淳陶瓷,交易金额约为154万元,获利247万元,收获颇丰。

    此外,杜兰库和妻子刘乃华共同操作买入高淳陶瓷137100股,交易金额约为100万元,获利174万元左右。刘乃华还将获取到的高淳陶瓷即将重组的信息泄漏给了赵丽梅等人,赵丽梅等人因此从中获利1200万余元。

    据此,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杜兰库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25万元;以被告人刘乃华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25万元。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称,“与普通投资者不同,上述信息源来自于工作中,可以认定为内幕信息。”他举例称,“如果你在外面吃饭,听到有人谈到某个你一直关注的事情,在信息没有披露前,你就买入,这不算是内幕交易。”

    事实上,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杜兰库一案外,南京原经委主任刘宝春及其妻陈巧玲同样因涉及高淳陶瓷内幕交易而被诉讼刑责。

    刘宝春曾在2009年2月至4月间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重组江苏高淳陶瓷,并将相关信息透露给陈巧玲,后者先后多次买入公司股票并卖出,非法获利近750万元。

    据当地媒体报道称,这是全国首起国家机关人员涉足内幕交易被诉讼刑责的案件。

    资料显示,在2009年4月20日至6月5日期间,高淳陶瓷经历了连续10个涨停板的疯狂,彼时该公司股票单日涨跌幅限制尚为10%。

    认定“交易行为异常”

    新公布的“解释”中第三条显示,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要综合以下情形,从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等方面予以认定。

    该条中第三、四、五、六小条为,买入或者卖出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合约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买入或者卖出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合约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基本一致的;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期货合约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的;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期货合约行为,或者集中持有证券、期货合约行为与该证券、期货公开信息反映的基本面明显背离的。

    据张远忠透露,高淳陶瓷案件侦破正是以此为依据。

    “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东西,按照定罪定刑的法律要求,要有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则,但是在订这条的时候,考虑到取证的困难,在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可以做有罪推定,由犯罪嫌疑人自证清白。”严义明解释道,“这就是说,如果第三、四小条情形存在的话,无需有直接证据证明有获取内幕信息的情形,就可以直接推定为那些证据证明你有内幕交易的情形存在,除非你有相反证据,从而自证清白。”

    /影响/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或催生白马蓝筹股行情

    每经记者 刘明涛

    投资者一直在追求在A股市场公平、及时、充分地分享信息,做到信息“对称”,然而内幕交易的存在,让股市这一最根本的投资基础遭到破坏。

    从强制分红到创业板、主板退市制度,再到当前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监管层连续的动作无疑是要清除A股市场上的垃圾,还原一个理性的、正常的、公平的交易环境,同时提高绩优股的投资价值。

    在内幕交易司法解释于6月1日正式实施后,蓝筹股价值或将再次得到提升。在严打之下的内幕交易,未来可能渐渐远离市场,为价值投资树立一个真正的“三公”投资环境。

    那么,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出台对于市场运行根基的修复,对行情将会形成怎样的影响呢?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打击内幕交易有利于市场的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对于稳定市场、净化市场环境将起到一定作用,总体来说对投资者是好事。

    深圳某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表示,打击内幕交易只对某些概念股有影响,对大盘影响不大。但是市场投资理念和方向会发生变化,投机将向投资转变,蓝筹股将得到更多关注,但这种转换有个过程。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就我理解,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出台,是配合之前的退市制度和红利制度的一系列监管政策之一,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投资者更加注重价值投资,减少对垃圾股的炒作。我觉得未来垃圾股、重组股可能不会再成为资金关注的重点,而绩优蓝筹股会越来越得到市场的重视。”

    上述市场人士也指出,司法解释此次明确了情节严重程度的判定,并细化查处后果,这将大大震慑市场内幕交易。因此未来在炒作一些异动股时,资金稍大的投资者很可能会陷入内幕交易的调查,所以这些资金可能会选择更加稳定的投资,优质的蓝筹股自然会成为首选。

    北京一位基金经理也认为,从最新的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出台,到之前的各种政策,叠加效果就是蓝筹股将大大受益。未来一段时间,随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关键期,兼具较好成长与价值特征的蓝筹股符合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方向,因此在政策的支持下,未来投资者可以追寻与经济转型密切的白马蓝筹股,这将成为新的投资方向。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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