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温州菜篮子集团原16高管腐败窝案一审宣判 董事长获死缓

    每经网 2012-05-23 09:07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浙江

    距法院公开庭审刚满5个月后,备受关注的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16名高管腐败窝案昨日上午(5月22日)作出一审宣判。

    温州中院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应国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15名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不等;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并责令其返还财物,退赔损失。

    去年12月20日-23日,温州中院对上述16名高管腐败窝案进行了公开庭审。此案因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高及案情复杂程度,在温州市乃至浙江省均属罕见,彼时,法庭作出择日判决决定。

    16高管“受审”

    昨日上午9点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应国权等16名原温州菜篮子集团高管依次被带入温州中院大法庭。因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复杂,判决书长达131页,审判长宣读宣判词用了90多分钟。温州市属50余家国有企业老总、机关单位干部代表、被告人家属及市民代表等近400人到庭旁听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应国权等人利用职务上便利,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达2.16亿余元;2006年8月至2010年11月间,被告人应国权等人共计挪用集团公司和发展公司3889万元,分别给被告人应飞杭(应国权之子)承包经营的集团公司下属的外贸部以及戴某个人用于经营活动。

    1998年至2007年12月间,被告人应国权等人为了多发工资、奖金,通过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基数的方式,骗取工资数额共计11577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给集团公司高管领导层和中层干部,小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给职工。

    2005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应国权利用职务便利,在农贸市场摊位安排、水产生意等方面为水产商户黄建权谋取利益,先后三次收受黄建权现金共计25万元,并承诺在娄桥水产市场股份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关照。

    通报信息显示,16名高管中,除了应国权和他的儿子应飞杭(案发前系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还包括该公司原党委书记郭洪远等14名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原先高层几乎被“一网打尽”,他们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4个罪名。

    公开资料显示,温州菜篮子集团曾是当地最大的国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拥有2000多名员工,下属企业20多家。蔬菜年成交量近5亿公斤,占温州市区供应量的98%,是名副其实拎着温州人的“菜篮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该案涉案对象共47人(县处级10人,乡科级1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2人(县处级1人,乡科级9人),该案亦是温州市市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涉及人员最多、社会反响最强烈的案件之一。

    “偷梁换柱”

    昨日一审被判决死缓的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应国权,现年58岁,他在温州当地是个知名人物。公开信息显示,1992年至1998年,应国权担任温州蔬菜实业总公司总经理,1998年后一直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称为“功勋企业家”。

    在应国权以及其他高管所犯罪行其中一项涉及到使用偷梁换柱的手法非法骗取国有资产。根据法院资料显示,2003年,因温州城市规划调整,集团公司原位于市区的各分支网点被纳入城市改建范围,需要外迁安置。应国权与原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郭洪远及副总经理何永莲、陈国凯、宋宏峰等集团公司高管决定成立个人入股总比例达80%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以取代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外迁安置用地主体。

    法院审理认为,2003年至2006年间,应国权等人为谋取个人私利,商量成立股份制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并以发展公司为用地主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325亩,价值11578.8万元。

    发展公司成立后,应国权等人又以该公司名义参股组建温州菜篮子安通运输有限公司、温州畜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不仅侵吞原属菜篮子集团参股的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有限公司的白肉运输业务,还将肉联公司解散并侵吞了生猪屠宰业务,分别侵吞国有资产783万余元和401万余元。此外,应国权等人还将原属集团公司的皮碎市场无偿变更给发展公司,将蔬菜交易所的业务转移到发展公司名下,分别侵吞国有资产893万余元和7975万余元。

    温州市审计局对温州菜篮子集团开展了2003年至2008年6月期间财务收支审计,发现该公司利用“集团公司”和“发展公司”两字之差,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由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职工持股80%)取代温州菜篮子集团公司非法骗取国有划拨土地325余亩等。

    菜篮子公司被或被“重组”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腐败窝案的审理进展或影响到温州当地主营房地产开发、灯具市场租赁和商品销售等业务的上市公司浙江东日(600113.SH)的重组,此前有公共媒体报道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或将注入浙江东日。

    公共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称,温州菜篮子集团是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之一,去年年初准备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4月份因为腐败窝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导致重组工作一度暂停。“今年(去年)以来的资产注入工作之所以迟迟未能启动,和原拟定注入公司温州菜篮子有限公司腐败窝案年初被发现有关。”

    该报道还提及,去年底,浙江东日的重组也将进入实质性阶段,其实际控制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资产注入规划已经进入冲刺阶段,该报道还援引一位长期跟踪浙江东日的私募人士消息称,“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已明确将利用上市公司作为融资平台,2011年内开始注入工作。而浙江东日又是其旗下目前唯一的境内上市公司,资产注入预期已经非常明确。”

    眼下从浙江东日公开公告来看,温州菜篮子集团与浙江东日双方并无直接联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浙江东日相关负责人求证上述重组相关事宜,对方已“不接受媒体采访”予以回绝。而温州市现代服务业集团办公司主任周兆森此前向媒体表示,重组事宜太过敏感,目前不方便透露任何情况。

    根据公司官网介绍,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温州市人民政府十大国有投资运营公司之一,温州服务业的航空母舰,于2010年12月15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高达50亿元。下属有温州菜篮子有限公司、温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现代物资有限公司、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温州一百有限公司、温州市华侨饭店有限公司、温州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等十家独资子公司。

    2010 年12 月,浙江东日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的国有产权被无偿划转至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规划,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将加大投资规模,投资总额达7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60亿元,上交税收2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15日,温州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与温州银行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温州银行将向菜篮子集团提供近20亿元的信贷支持,支持菜篮子集团现代农贸城一、二期工程建设,做大做强做优第三产业市场。

    今年4月25日,温州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工作会议,该公司副总经理南品仁指出,2012年集团面临着具大的投融资及两中心建设压力,要求所有财务人员拿出十足的干劲,积极配合,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等。而在此前,该公司已加大项目融资力度,融资职能从集团投资发展部划归到集团财务部。

    “东日股份是我市唯一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也是十大公司中唯一的上市平台。”温州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董事长杨作军在去年6月份举行中心组扩大会暨资产证券化讲座上,对浙江东日做了明确定位。

    杨作军指出,温州市现代集团今后的发展就是靠项目,项目能否落地,关键看融资和管理,为此,我们要把上市公司优势运用好,尽快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推进“三个注入”,即优质资产注入、投资项目注入,自身增发注入,做大上市公司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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