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已成为监管层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抓手。消息人士近日向记者透露,管理层目前高度重视推动机构投资者入市,拟从五个方面推动境内外机构投资者进入A股市场,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减少市场波动。
这位人士说,为了适应“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需要,机构投资者的发展需要在制度层面有所突破。在实践中,监管层有望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为基本方向,从五个方面推动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入市。
一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为机构投资者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完善退市制度及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等,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促进资本市场功能和机制有效发挥,培养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文化,从而为机构投资者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建立和完善税收优惠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缴纳养老金的积极性,促进养老金发展。国际经验表明,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措施是推动养老金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支持养老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养老金的缴费和投资收益给予税收减免、递延等优惠政策,以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缴纳养老金的积极性,促进养老金发展。
三是借鉴国际经验,支持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慈善基金等进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鼓励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增加对资本市场的投资比重,推动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资金入市。同时,对现有的机构投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创新,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委托基金管理公司或购买基金等方式投资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的管理机构参与到机构投资管理市场,加强机构投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大力发展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等方面对中国资本市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发展状况良好。下一步,要进一步扩大QFII试点,降低准入门槛,放松额度限制,鼓励更多境外长期资金入市,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五是推进基金业健康稳定发展。积极推动《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修改,放松业务管制,加强行为监管。放松基于机构、业务和产品的准入性管制,推动基金产品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推动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开发满足投资者需要的产品,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差异化、国际化发展。严格行为准则,加强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老鼠仓”、不公平交易和其他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