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召开为契机,证券行业迎来了创新发展的最好机遇。创新是证券公司发展的永恒课题,在此次会议传达出“监管让位,给证券公司留足自主创新空间”总体思路的基础上,作为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参会券商对于行业及自身创新发展的想法、需求受到了各方面的重点关注。
此次会上专门设置了证券公司研讨环节,参会代表围绕“综合业务创新”、“经纪业务创新”、“投行业务创新”、“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对外开放业务创新”等五个主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了调整经纪业务构架、回归投行中介本质、重视固定收益业务、以财富管理业务促盈利模式转型、推动国内券商跨境业务发展等一系列意见建议。
证券行业:须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求变”
在综合业务分会场讨论中,参会代表普遍认为,面对行业创新发展,券商应回归金融中介本质,充分履行证券公司作为市场组织者、流动性提供者和市场交易者的职责,同时要大胆创新,研发和生产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兴业证券董事长兰荣作为发言代表,对讨论结果做了总结发言。
讨论意见认为,面对行业创新发展,券商必须清楚认识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
一是回归金融中介本质,充分履行证券公司作为市场组织者、流动性提供者和市场交易者的职责,促进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总结报告指出,如果没有可以进行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就不可能做大,证券行业也就没有了持续发展的土壤和空间。对此,券商不仅要有清醒的认识,更要有负责任的实际行动,改变市场估值错位的现状。
二是大胆创新,研发和生产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参会代表提议,券商可以为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创新融资产品,为传统行业的整合提供专业服务,助推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也可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财富管理需求。通过有效对接市场上巨大的多层次投资需求和融资需求,达到分散和化解金融行业中的系统风险的目的。
总结报告指出,证券行业必须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求变”,归位尽责。树立企业应有的法人主体意识。兰荣指出,作为企业,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是证券公司的天职。围绕金融服务的企业法人主体责任,券商必须牢牢树立自主创新意识、客户意识、产品意识、人才意识、开放与合作意识。
对于本次会议印发的《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中明确提出的产品创新、经营范围扩大、组织创新等11项具体措施,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这些措施为券商打造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广阔空间,需要行业在四个方面积极努力。
一是营造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环境。报告指出,证券公司内部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文化、制度等。另一方面,也需要营造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监管环境和社会环境等。
二是要找准证券公司各自创新的方向和着力点,只有形成百花齐放的多元化发展态势,证券行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定准底线,放大空间”,让证券公司放开手脚,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战略定位进行选择。通过差异化的选择,聚焦不同的细分市场,建立各自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良性的行业竞争发展格局。
三是人才和激励机制建设。参会代表在讨论总结中表示,证券行业的竞争在根本上是人才的竞争,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关键要有长效激励机制。
四是平衡好创新发展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关系。为了应对挑战,证券公司需要正确认识创新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建立符合创新业务发展的风险管理组织形式;提升风险总量控制和风险计量水平;建立前台业务部门和中后台支持与控制部门共同参与的新产品审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