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王林表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引入境外长期资金的力度,简化QFII申请文件要求和审批流程,加快资格审批。
同时,对养老基金、公积金等长期资金性质的QFII优先审核,要保证投资额度,以壮大机构投资者力量,进一步提高QFII投资占资本市场的比重。
QFII申请门槛大幅放宽
“QFII制度推出以来,境外机构申请意愿一直很强。”王林表示,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机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进行长期投资,目前已允许同一集团内多家机构单独申请QFII资格。
近期,证监会批准了富敦资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与其属于同一集团的淡马锡富敦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获得QFII资格。
截至目前,已有166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其中,商业银行23家,证券公司13家,资产管理公司90家,保险公司11家,养老基金、主权基金等其他类机构29家;外汇局已批准133家QFII累计251.93亿美元投资额度。还有33家获得QFII资格的境外机构正在申请首批投资额度102.5亿美元,37家已在境内投资运作的QFII在申请追加投资额度125亿美元。目前全部QFII累计盈利合计1516亿元。
为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壮大机构投资者力量,王林指出:结合新增500亿美元QFII投资额度,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引入境外长期资金的力度,简化QFII申请文件要求和审批流程,加快QFII资格审批,积极协调解决QFII参与股指期货等投资中所遇到的问题。
同时,监管机构拟适当降低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标准、扩大机构类型、扩大投资范围、放宽开立账户和资金汇出入限制、尽快明确所得税政策等,并参考周边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情况,进一步提高QFII投资占资本市场的比例,为资本项下完全对外开放做好准备。
“对于养老基金、公积金等长期资金性质的QFII,我们将优先审核,保证投资额度;对于我国香港、台湾等地长期资金性质的QFII,我们将给予更加优惠便捷的政策,进一步提高审核速度,给足投资额度。”王林说。
500亿元RQFII额度由ETF产品共同使用
4月3日,RQFII投资额度宣布增加500亿人民币,用于发行以内地A股指数为标的、以人民币计价、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ETF产品。据王林介绍,不少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都在对RQFII-ETF产品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已有华夏、嘉实、易方达、南方4家正式向香港证监会递交申请。
他透露,RQFII首批试点中,债券产品由于发行期集中,产品雷同等原因,资金募集不如预期顺利。
“为了充分利用新增的50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同时避免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本次500亿元投资额度不单独批给各试点机构,由经香港证监会批准发行的RQFII-ETF产品共同使用。”王林称,机构可根据自身产品准备情况及发行情况使用额度,各机构全部ETF产品合计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
同时,此次审批RQFII-ETF产品时,拟掌握三项原则,即机构在指数上要选择大盘蓝筹、市场覆盖性好的指数,如沪深300、中证100、富时A50或MSCI中国A股指数;每个指数原则上只批准一只RQFII-ETF产品;成熟一只批准一只,避免一哄而上。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RQFII试点经验,扩大RQFII额度、试点机构范围、投资比例,不断完善RQFII制度,进一步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开放水平。”王林说。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批准9家基金公司和12家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的RQFII资格,外汇局批准了21家试点机构200亿元的投资额度,香港证监会批准了19份RQFII基金的申请。
QFII、RQFII共促市场开放
据统计,目前已批准的166家QFII中,资产管理、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长期投资机构合计占比达78%,资产规模合计1052亿元。已有6家境外养老金机构获得QFII资格,包括全球第四大养老金机构。
截至4月底,QFII持股市值合计2062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的1.1%,在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公司、企业年金、信托和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中排名第三。
“从近年发展的效果来看,QFII制度和RQFII制度促进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对外开放。”
王林表示,QFII制度推出后,为资本市场引入了长期资金,丰富了投资者结构。同时,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具体体现为注重长期价值投资,偏向长期持有,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等方面。另外,推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目前166家QFII分别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
据统计,目前17家基金公司或其香港子公司、3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2家证券公司为QFII提供服务,去年佣金收入约10亿元;7家中资银行开展QFII托管业务,托管资产合计1070亿元,去年托管费收入约7000万元。
RQFII制度的推出则形成了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证券经营机构跨境业务的发展,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依托境内的证券投资研究优势,实现证券经营机构的境内外业务协同发展;有利于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稳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