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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金融改革:下一站,珠三角?

    2012-04-14 01:22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冬晴    

    每经记者 张冬晴

    继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之后,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4月12日下午通过《关于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提出多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措施,被认为是继温州之后的第二个重大金融创新政策,深圳本地股也迅速接力被市场疯狂爆炒的浙江板块而出现了批量涨停。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实体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过程中,金融创新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解决实体产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的必然选择。

    那么,温州试点的成功经验又将会如何在全国推广呢?还有哪些地方可能“先行先试”呢?

    温州金融创新“啖头汤”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立,以期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民间资本市场体系、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先行试验。

    众所周知,温州刚刚遭遇一场民间借贷危机,老板跑路潮和企业倒闭潮双面来袭。

    当前,在国内经济长周期调整期、短周期下滑期的叠加阶段,正处于经济调整和产业提升关键时期的大多数中小企业和小微型企业都面临融资困难、利润偏低的经营困境,温州不过是一个缩影。

    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等各种问题,温家宝早在1月6日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就强调,要推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和规范发展,切实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

    随后温家宝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

    实际上,在今年“两会”期间听取社会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时,温家宝指出,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定出来”。

    珠三角金改试验区待批

    众所周知,作为我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具有开创性、探索性的重要意义。

    日前,浙江省委召开的专题学习中央有关精神的常委会议指出,试验区建设为该省破解“两多两难”问题、推进民营经济与民间资本有效对接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契机,也为该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实际上,意义重大的金融改革创新,温州并非“仅此一家,别无分店”。在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后,包括深圳在内全国各地类似的 “金融创新”重大举措也陆续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获批之前,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正在等待国务院审批。

    据报道,早在去年6月13日,广东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 “十二五”该省金融产业规划,并为正在批复中的“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探路。

    公开资料显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允许在金融改革与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立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

    据此,广东制订了《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并已上报国务院。

    根据这一总体方案,广东省将在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范围内,开展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合作以及统筹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等全方位的改革创新试验。

    上述报道还指出,当时该方案正在批复当中,数位知情人士透露,其核心内容为广东各地开展的各项金融创新试点,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可谓前所未有。

    时任广东省省长的黄华华在上述会议上强调,“十二五”时期金融工作的要点,就是坚持改革创新。

    时任广东省分管金融的副省长宋海此前也表示,广东作为金融改革试验田,最重大的贡献不在GDP,而是给全国带来先行先试的发展经验。

    滨海新区浦东新区“押后”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金融创新”逐渐走上各种场合,走进人们的视野。作为突破金融业传统经营局面的重要选择,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组织和管理创新等一系列金融创新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一份名为《金融危机下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与法律保障——以天津市为切入点》的课题研究成果提出,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以天津市为代表的地方政府制度创新有力地配合了中央政府的决策,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上述研究指出,近年来,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创新的权力一再进行授权或确认,典型的表现是赋予某些地方“先行先试”也即自主创新的权力。除深圳特区、浦东新区、滨海新区外,武汉城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等相续获得国务院批准,可以综合或在某些领域内进行“先行先试”,进行制度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发表于2009年12月份的该研究结果还特别指出,从2008年以来天津市组织实施了金融改革创新20项重点工作,对克服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在国家发改委批复的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中,就包括多达6个方面30项重点改革创新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国务院2006年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明确“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去年年底,科技部又批准天津市为全国首批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城市。

    实际上,除了天津滨海新区已经率先启动金融创新之外,早在2008年提出的在上海浦东新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发改委近期又正式印发了《“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提出力争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额目标1000万亿的新目标。

    公开信息显示,去年12月份,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 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对该市金融创新做出了相关具体安排。

    上述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科技企业信贷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拓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促使更多科技企业上市、加大科技金融创新力度,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创投公司、科技金融服务公司等开展 “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投联动”等创新服务。

    显然,在温州正式掀起“金融创新”改革浪潮的同时,深圳特区、珠三角地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等地“先行先试”的金融创新改革浪潮也正在风起云涌。

    不过,深圳精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付羽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温州主要是出了民间借贷危机,而且当地民间借贷本来就有基础;而深圳则是因为毗邻香港,这次金融创新主要也是要以香港为条件,让深圳的企业获得香港的低息资金。

    “并非全国各地都适合搞创新。”付羽指出,“对于金融创新,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而定,并非都是实质性利好,短期来看主要是心理层面的影响,属于典型的题材概念性炒作,不能盲目追涨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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