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代表委员建议:降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

    2012-03-14 01:28

    多位委员、代表在提案议案中呼吁降低地方财政中所负担的出口退税份额,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我国进出口总值从去年8月份接近30%的增长幅度,到去年底勉强达到两位数增长,再到2012年前两个月7.3%的增幅,显示出眼下出口企业的不景气现状。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政府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下一步将减少外贸企业税费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在国家政策方向十分明晰的背景下,多位委员、代表在提案议案中呼吁降低地方财政中所负担的出口退税份额,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金明说,稳定外贸出口增长是稳定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当务之急,建议进一步降低出口退税地方负担比例、调高各地出口退税地方负担基数。

    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也在其建议中提到类似观点。他说,当前出口退税政策是以2003年核定的出口退税为基数,对基数内的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地方承担7.5%。如今,9年过去了,出口增速每年保持在20%以上,出口额已经翻了几番,但出口退税基数一直没有进行调整,出口退税地方财政承担的压力越来越大。

    他在建议中举例说,诸暨市2011年出口退税额42亿元,扣除3亿元基数,其余39亿元地方财政承担7.5%,计2.9亿元,而2006年诸暨市地方财政承担的出口退税只有8000多万元。

    “再加上受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土地出让金大幅减少,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更加突出。建议尽快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出口退税,减轻地方财政的退税压力。”赵林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全国人大代表潘皓炫则建议,按各地区2011年出口退税应退数重新核定地方出口退税基数,并建立起出口退税基数的滚动核定机制,每3~5年重新核定各地出口退税基数。此外,进口关税进行分成,建立起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的中央与地方分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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