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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拟建“四位一体”监管体系

    每经网 2012-02-17 14:16

    2012年1月8日,民政部中民慈善信息中心发布了《2011年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报告针对2010年的慈善捐赠整体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2012年1月8日,民政部中民慈善信息中心发布了《2011年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报告针对2010年的慈善捐赠整体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

    这份报告指出,2010年中国58.3%的捐款都流入政府、慈善会及红会系统中,只有1.3%捐款到了慈善会之外的社团、民非和福利院。

    而即使在这1.3%的捐款接收部门中,仍不排除有政府背景的公益组织。

    目前,这个报告结论引发诸多热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近六成的捐款流入政府、慈善会和红会系统中。

    民政部慈善司原司长、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出现这一情况是一个体制性的问题,很多民间组织不善于动员小额捐款。

    民政部也指出,在所有接受捐赠的主体中,各类基金会接收捐赠占比最大,为全国总额的34.8%;慈善会系统次之,为22%;民政部门占比为20.6%。

    除民政部门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占比8.97%;红会系统占比为6.68%。此外,其他社团、民非组织、福利院以及文体卫生机构等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民政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接收救灾捐赠,2010年度我国自然灾害多发,社会捐赠数量相对较大,客观上使得民政部门接收的社会捐赠较多。

    王振耀说,现在包括公募的、非公募的,很多慈善组织都没有政府背景的,做网络的功能很弱,所以这些组织确实在现在及将来要有个学习的过程。

    他同时指出,“政府对在放开以后,慈善组织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对自身要做调整,很多慈善组织的募捐能力、组织网络、项目设计都需要加强。”

    王说,“根据西方的经验,慈善组织需要探讨、需要积累、需要培训、需要专业。”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总体看来,大部分公益组织能规范运作和履行基本的信息公开义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与捐赠人、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根据民政部负责人的说法,未来将完善公益慈善组织法规体系。推动《慈善事业法》出台。针对公益慈善组织在捐赠接收管理使用、保值增值、与营利领域的合作环节中的问题,即将出台具体政策进行规范。还将制定和完善公益慈善组织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

    二是将优化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环境。鼓励公益组织数量增长,根据差异化的社会需求引导其不断丰富门类;引导其进入社会服务和社会发展领域;支持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

    其次将健全公益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制度。四是加强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建立政府监管、公众监督、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另外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规范,支持地方探索社区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完善年度检查制度,推进社会评估,加强执法监察;打造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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