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均是针对购房者执行的,并未施及开发商,当需求在短期内出现井喷时,很容易推动房价大幅走高,这是大多数人所不乐见的。
孙宇婷/文
2月9日芜湖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政一出,市场为之一震,此举被不少业内人士解读为当地政府的“救市”之举。但就在2月12日,芜湖市政府网上挂出了一份最新通知,称楼市新政暂缓执行。
到底新政有何问题?还得从2月9日的政策开始分析。该《意见》共计六条,存在较大争议的是第四条“引导合理住房需求,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这部分也是该《意见》的核心所在。主要问题在于没有限定为购买首套房,这与国家多次强调的保证刚需相违背。其次,关于鼓励实用和专业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的具体意见,实际上没有对这部分人设置工作地点和时限的硬性要求,对于投资投机者而言,只要满足相应的学历,即可享受购房优惠。再次,优惠执行期始自2012年1月,终止于12月,仅一年。并且优惠均是针对购房者执行的,并未施及开发商,当需求在短期内出现井喷时,很容易推动房价大幅走高,这是大多数人所不乐见的。另外,住房公积金方面也扩面提率,这对因商贷而背负重担的购房者而言,的确是一大利好,也对楼市回暖起到了助推作用。
当然,该《意见》也有一些积极因素存在,比如,外地人员购房落户政策,2011年间购房者可享受财政补助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见诸报端第二日(2月11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意见》做了解释和细化,其中强调,“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是指购置首套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家庭或现有住房为不成套住房的家庭,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而购买的自住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对鼓励实用和专业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购买的“自住商品住房”是指在本市市区购买的首套新建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芜湖方面的压力可见一斑。
至于为何要实施楼市新政?我查找了一些数据,似乎可以从中窥见些许蛛丝马迹。
我从芜湖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查到,2012年1月,市区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14.68万㎡,同比下降47.08%,环比下降76.48%。其中,商品住房批准预售面积11.72万㎡,同比下降53.63%,环比下降60.08%。此外,市区共销售商品房面积13.74万㎡,同比下降29.64%,环比下降57.07%;销售金额9.34亿元,同比下降32.61%。环比下降58.93%。其中,商品住房销售面积9.03万㎡,同比下降45.13%,环比下降63.23%,销售套数831套,同比下降44.75%,环比下降65.43%,销售金额4.98亿元,同比下降51.83%,环比下降60.78%。市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5515元/㎡,同比下降12.21%,环比增长6.67%。
上述数据反映出1月芜湖市商品房供大于求,价格却较去年12月出现了上升,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
在住宅用地的土地供应方面,根据搜房网显示,自去年9月降至冰点后,供应出现了飙升。
而据此前媒体报道,机构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包括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以及天津、杭州、成都等主要二线城市的“十大重点城市”,2012年首月仅有6城市有住宅用地成交,且均为零溢价成交。该机构的跟踪数据显示,1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成交量和住宅用地成交量较去年同期跌幅均超过50%。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土地出让金同比降幅更为惊人,上海1月土地出让金同比缩水达七成,北京则为去年同期的三分之一,广州缩水幅度更是达九成。据此,猜测芜湖地方土地财政也有可能面临相似的窘状。这样看来,芜湖此举就不仅仅是救市这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