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同样的菜从批发市场到仅相隔十公里的零售超市,价格竟然翻了三倍多。虽然市民怨声载道,而物价部门却对此“无能为力”。
新华网武汉2月10日电 自春节以来,湖北武汉市蔬菜零售价格持续上涨,尤其是青菜价格涨幅更是连续翻番。在同一个城市,同样的菜,从批发市场到仅相隔十公里的零售超市,价格竟然翻了三倍多。虽然市民怨声载道,而物价部门却对此“无能为力”。
批零倒手价格直翻三番
新华社记者在武汉调查发现,从批发地到零售点,两地相距仅仅10余公里,开车也只需10多分钟,但是,几乎所有品种的蔬菜价格都翻了三四倍:2元批来卖7元,5元批来卖17元……
2月3日,记者在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一家大型超市内看到,最贵的小尖椒售价为每斤22.99元,市场上常见的芜湖椒售价是每斤6.99元,番茄、上海青2.48元,整个菜场几乎没有2元以下的蔬菜。
正在选购青椒的武汉市民肖建红非常纳闷,往年过完春节菜价就开始下降,但今年却维持高位,没有明显降价。“菜价最近太高了,青椒都赶上猪肉的价格了。”
这家超市生鲜部销售经理蔡非说,他们有专门的供货商,同时,供货商也是白沙洲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批发商。“这里的蔬菜基本上都是从白沙洲运过来的。”
随后,记者来到与这家超市一江之隔、相距十公里左右的武汉白沙洲批发市场。这里是华中地区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基地,也是武汉市场蔬菜的主要供应基地。
走进市场,看到的景象并没有想象中的一派红火,反而有几分冷清。记者发现,大部分蔬菜价格并不是很高,且在逐步回落。新鲜的海南青椒只要2元一斤,上海青只要1.2元,茄子2.3元,就连超市里的“奢侈蔬菜”在这里也不是很贵。海南红椒5元一斤,青豆3.5元,番茄2.5元。
相比而言,批发价只有零售价的1/3,甚至更低。超市里每斤售价16.99元的海南红辣椒,在这里每斤只需5元;超市里6.99元的海南青椒,在这里仅是2元。洋葱、小白菜等常见蔬菜,批发价也只有零售价的1/3左右。
蔬菜供货商、零售商“黑心提价”导致菜价虚高
那么,菜价从批发到零售的三倍差价的暴利,到底到谁兜里去了呢?
记者的进一步调查发现,蔬菜批发环节属于正常盈利,大部分暴利其实是被一级级、一个个的蔬菜供货商、零售商装进了腰包。
蔬菜批发商、乡土食品公司经理李白元说,进价1元的上海青,最高时卖到1.6元,但从正月初六开始,批发商便纷纷下调菜价,现在也就是1.2元。“零售环节的价格比这个高两三倍,他们赚了更多利润。”李白元说,由于批发市场上的菜商较多,相互竞争杀价厉害,菜价上不去,平均每斤只能赚两三毛钱。
对此,蔡非觉得自己很“冤”。他说,虽然他们超市的菜价高一点,但是供货商给的价格就比批发市场高不少。“我们超市根本没指望蔬菜这一部分能够创造多少利润。”
既然拿到的批发价比批发市场的价格高出许多,超市为何不直接到毗邻的批发市场进货?对此,蔡非表示,为确保蔬菜质量,生鲜供货商是固定的,按月结算采购费用。“我们拿着现金去批发市场采购,从公司财务程序来说不现实。”
白沙洲批发市场负责人刘天军告诉记者,每天市场70%的蔬菜被一些二级供应商买走,再转手到周边地区,其他30%直接被武汉各大型超市以及农贸市场采购了。
刘天军说,直接从批发市场进货的零售商,就只增加一次成本。即使从中间商进菜,也只增加了二次成本,怎么算都不可能提高三倍菜价。“高出近3倍的成本是不可能的。”
武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调研员叶开林表示,零售价高出批发价3倍,显然是零售环节推高了菜价。他说,蔬菜从批发市场到终端零售,要经过运输、包装等环节,再加上人工费和摊位费,每种品种蔬菜零售价可能会比批发价高出60%左右,但最高不会超过80%。
记者调查发现,确实存在零售商在菜价上涨时尝到了高额利润的甜头,之后即使成本下降,也不愿意降价了。
正在批发蔬菜的水果湖集贸市场卖菜小贩小王告诉记者,春节以来,虽然蔬菜批发价在下降,但自己卖的菜价格确实降幅较少。“虽然,市民对高菜价颇有微词,但是到处都是这个价,也就没人为几块钱的事去计较了。”
小王说,他们每天下午到批发市场进货,第二天一早就去附近的超市看菜价,再自己定价稍微低一点点。“超市没降我们也不会降,我们之间基本不存在竞争,顾客群体都是固定的。再说,整个菜场,我也不可能带头降价,免得其他摊主对我有意见。”
“菜价暴利”源自监管空白 平稳菜价还需多方发力
对于零售环节的价格虚高,物价部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束手无策”。叶开林表示,超市和集贸市场拥有自主定价权,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只要没有发生价格欺诈或恶意哄抬物价,他们也无权干涉。“没有哪一条法律赋予我们打击菜价的执法权。”
武汉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水清说,对于商品价格标准,《价格法》仅做出了“要按照商品成本进行定价,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的概念性要求,没有具体的量化要求和执法规定。特别是蔬菜,因受季节、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对其具体成本,物价部门也难以及时掌握。“对于菜价,没有法律法规明确限制其价格上限,除非接到群众举报,或者是特大自然灾害时期,价格主管部门一般无权干涉。”
对此,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冯果教授认为,虽然价格法没有明确零售与批发价格的差额限制,但规定了要大力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以牟取暴利”的行为,何况蔬菜是涉及民生的特定商品。他建议,首先从法律上,细化暴利的界定标准,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在确保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的方案。
冯果说,抑制菜价过快上涨,单靠物价部门一家是做不到的。地方政府应处理好与消费者及零售商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尽量减少税费,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以及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对零售商的房租等成本进行限制,防止菜价因成本上升而大幅上涨。
叶开林认为,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是,通过价格调节基金对零售商的补贴,以保证商家利润的方式进行稳定菜价。然而,价格调节基金又受到地方财力等因素的影响,数额有限,对蔬菜市场的影响也非常有限。他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向价格基金的倾斜力度,确保基金数额随着物价水平而逐年上涨。
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会长戴中久分析,接下来几个月,可能菜价还会出现几次明显的上涨过程。他说,去年许多地方遭遇卖菜难之后,菜农纷纷放弃种菜,导致在园蔬菜面积下降;同时,今冬多地遭遇严寒天气,蔬菜生长缓慢、采摘困难。他说,目前要想抑制菜价上涨,还得等到开春后,本地蔬菜的大量上市,以充足的数量倒逼批发和零售等环节的降价。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