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这是发改委今年第三次上调电价。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价范围扩大到了全国。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杨柳晗 发自北京
每经实习记者 杨柳晗 发自北京
国家发改委昨日 (11月30日)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上调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每千瓦时上调2.6分钱,所有发电企业平均起来是2.5分钱。居民用电价暂时不变。
发改委还出台相关文件针对电煤价格进行临时干预。发改委要求,2012年合同价格在2011年年初签订的价格基础上涨幅不能超过5%。
与此同时,发改委还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秦皇岛、黄花岗、天津港、京唐港、曹妃甸、大连等北方九港发热量5500大卡的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其他热值电煤平仓价格按5500大卡限价标准相应折算。通过铁路、公路运输的电煤市场交易价格,不得超过煤炭生产经营企业2011年4月底的实际结算价格。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这是发改委今年第三次上调电价。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价范围扩大到了全国。
提价缓解电厂亏损压力
据了解,今年4月和6月,发改委曾两次上调部分企业和省市的电价,但并未缓解电力企业的亏损问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火电企业的巨额亏损是这次上调电价的主要原因。由于之前区域调整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因此这次调价将范围扩展到全国。”
根据统计局数据,火电子行业今年以来各月效益持续负增长,1~9月实现利润总额104亿元,同比下降50%,其中,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仅17亿元,同比下降58%。
国泰君安证券同样分析认为,非居民用电占中国总用电量近90%左右,此次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6分钱可以为火电企业每年增加600亿~700亿元收入,将部分减轻亏损的压力。
不过,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认为,现在国内发电企业的亏损面较大,部分企业的亏损额度已达到每千瓦时7分左右的水平,此次所有发电企业的电价平均上调幅度仅为2.5分,因此电价上调幅度对电厂成本压力的缓解作用有限。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火电企业因煤价上涨发生亏损是事实,但火电企业在改进生产效率方面的不作为,也应该是其发生亏损的重要原因。
电价上调3分涨幅“偏大”
林伯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次调价对国内电力体制改革的影响不大,并没有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仍是属于政府的短期调价行为。从长期来看,还是要理顺煤电关系。”
宛学智同样认为:“电价上调只能暂时缓解部分电厂的压力,从长期来看对电厂扭亏的作用并不是很大。”他表示,从部分电厂的亏损程度来看,电价上调3分的涨幅并不算大。但是当前国内通胀压力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电价上调将会使国内通胀形势加剧,从而不利于国内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通胀压力仍未消除的前提下将电价上调3分,这个涨幅又可谓偏大。
针对限制煤炭价格的行为,林伯强表示,如果长期对煤价实行限制,煤炭价格也就变成了政府定价而非市场价;而以后一旦放开限价,煤价就会应声上涨。
根据发改委的解释,当煤炭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趋于稳定后,发改委将及时公告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海通证券分析认为,此次销售电价上调主要针对非居民用户,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中规定80%的用户电价近期基本稳定,因此,此次电价上调对PPI影响程度要大于CPI。
部分电价用于补贴清洁能源
发改委还要求,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
发改委指出,部分地区电力供应依然偏紧,主要原因是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长较快。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我国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1.95%,其中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和电解铝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6%、15.8%、13.9%、13.7%、12.6%和11.9%。部分高耗能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用电增速超过15%。
据了解,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迅猛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2010年度缺口为20亿元左右,而到2011年缺口已达100亿元左右。因此,本次电价调整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
至于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之间0.4分钱的价差,作为国家发改委能源价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林伯强告诉记者:“这一部分钱是由电网代收,然后会用来补贴风电等清洁能源。”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一位经济师分析认为,我国节能减排的压力一直非常大,而且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差距也较大。此次提高电价能够起到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一位内部人士也透露,此次调整将增加高耗能行业的用电成本,抑制盲目发展,同时通过可再生能源附加、脱硝加价等政策,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促进减排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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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启动居民用电阶梯价
每经实习记者 杨柳晗 发自北京
11月30日,在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还推出了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将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发改委指出,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与原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还增加了一个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度免费电量。
此外,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具体电量的分档以及电价水平的确定,都需要各个地区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经过听证后才能实施。
针对此措施是否会加重居民负担,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价约3分钱,如按此标准调整居民电价,所有居民家庭电费支出都将增加,但如果实行阶梯电价,用电量不同的居民用户用电负担有所差异。”业内人士分析,与电价普调相比,实行阶梯电价后,月用电量在第一档以内的居民家庭,电费支出相对减少;月用电量超过一定数量后,用电量越多,增加电费相对越多。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认为,阶梯电价方案将能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并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居民用电量,这不仅有利于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同时也会缓解电力企业的发电压力,从而抑制电煤的需求和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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