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文
【相关报道】分级基金《指引》月内紧急易稿 债基高杠杆被念“紧箍咒”
证监会发布了分级基金审核指引征求意见,应该是看到了目前分级基金创新和人为过度放大风险,可能造成的金融风险。
条文的内容很晦涩,但主要的条款是降低风险,暂时不审批一些过分复杂的创新基金,同时降低分级基金的杠杆率。
指导意见里说,分级债基/股基的初始杠杆,最多为3.3倍/2倍,在运行中的最高杠杆,不能超过8倍/6倍。
初始杠杆的规定是有必要的,因为有些基金为了突出“高风险高收益”,初始杠杆定的很高,比如裕祥B的5倍,这实际上已经不是创新,而是赌博。
其次,在基金运行中,随着净值下跌,杠杆会变大。就拿裕祥B来说,在9月16那天,裕祥B净值0.689元,裕祥A,1.013元,母基金裕祥分级净值0.948。
这样算下来,当日裕祥B的峰值杠杆为5.88倍,离证监会规定的最高8倍,还是有差距。可以想象,当杠杆变为8倍时,情况会更加极端。
同时,证监会规定的是分级债基在设计上的杠杆率,还没有考虑到母基金自身也使用杠杆,两个杠杆叠加,远远超过8倍。
还是裕祥B,由于母基金有2.5倍杠杆,所以其杠杆为2.5*5=12.5倍,这远比8倍高。
按理说,产品设计是基金公司自己的事情,但我担心基金公司会过分迎合市场的赌性,设计风险愈发大的产品,重蹈美国次贷危机的覆辙。证监会此次的规定虽然比较温和,但控制了产品的初始杠杆比例,和动态的峰值杠杆,我觉得还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