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专利保护竞争加剧 企业如何防止“被无效”?

    2011-04-26 01:51
    每经记者  陈莉莉  发自北京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

        此前不久,国际四大打印耗材巨头之一的精工爱普生(EPSON)株式会社正式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珠海天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连续供墨系统的连接装置”专利无效的宣告请求。

        一边是全球知名的跨国公司,一边是名不见经传的中国民营企业,此次事件被贴上众多不同的标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告诉记者,“这不是特例,‘专利无效’已成为企业间市场竞争的武器。”

        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知识产权保护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在这背后,企业间的“专利保护”是一场什么样的战争?“专利无效”又是一招应该如何运用的战术?

    中国企业专利申请崛起

        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在日内瓦说,在该组织《专利合作条约》框架下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已突破200万件。“几年前,《专利合作条约》体系大用户集中在欧美,随着东亚地区经济的崛起,世界创新版图发生了巨大变化,按地区划分,目前东亚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最多。2010年,中国的《专利合作条约》使用量增长超过56%,跃居世界第四大《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原属国。”上述人士说。

        《专利合作条约》每年的国际专利申请量约为16万件。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2006年至2010年专利申请量排名前20位的公司中,日本松下公司、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和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名列前3位,中国中兴公司排名第16位,位列摩托罗拉、微软、三菱电机和三星等大企业之前。

        4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回答记者问时说,“截至2010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累计注册量和有效注册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他认为,“没有哪个国家有中国这样对知识产权保护如此重视,投入这么大”。

        “十二五”规划中,国家首次对专利的质量和数量提出明确要求,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事实上,爱普生和天威之间的专利纠纷并非特例。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数据显示,近几年来,中国的专利无效案件基本保持在每年2200件左右——这意味着,每月有近200件的专利无效申请,每天有6到7件,“专利无效”已经成为企业间竞争的武器。

    知识产权诉讼战

        “拥有高科技就拥有21世纪,拥有核心技术就拥有成功的一半。当我们认为终于找到了后发优势的法宝时,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又面临来自国际领域的多种冲击,这些冲击可以帮助中国企业梳理专利保护的概念,未必不是好事。和国际企业相比,中国企业的产权保护只能算是刚起步。”熟悉企业专利案例的资深律师李伟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

        只是,成长需要代价。

        此前,朗科科技一直被认为“50%的毛利靠打官司得来,把专利作为主要赢利模式风险过高”。朗科科技在创业板上市后,挂印而去的创始人邓国顺曾反问媒体,“中国企业为什么不能凭专利运营挣钱?”

        “朗科科技在企业专利运作中只是个案。”李伟民说,“但华为在申请专利以及专利保护方面是中国企业的榜样。”

        多年前,思科起诉华为侵权。面对思科的指控,华为迅速做出反应,发表声明,表明自己不存在侵犯思科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产品是投入巨资研发出来的,与此同时,华为停止在美国出售被思科指控的产品,但同样的产品仍在其他市场出售。华为表示,存在专利权争议的产品只占其在美业务的很小一部分,撤货并不影响其正常业务。历经一年半的时间,思科与华为最终达成和解,法院终止思科对华为的诉讼,而此时,华为公司也凭借与思科的诉讼官司,完成了一个中国本土公司到一个跨国公司的蜕变。

        “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知识产权诉讼是企业间竞争的惯常手段,知识产权诉讼更像一场商业战,既然躲不过去,不妨加以利用,这也是摆脱‘专利陷阱’的一种方式。”李伟民说。

        一向低调的华为高层也曾向媒体总结了“让官司有利于自己”的4条经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合作伙伴建设、舍得花钱请最好的律师、以实力证明自己。

        不仅是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间存在这样的专利“磨合”,跨国公司间也有着这样的纷争。业内人士指出,专利已成为企业间正常的竞争武器,只要这个武器不是带有某种政府色彩,仅仅是企业间的正常竞争,只要不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只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都是竞争过程中被允许的。

    如何防止专利“被无效”?

        当专利已成为企业竞争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时,作为企业,如何才能避免专利“被无效”?

        李伟民说,“在专利申请和专利运用中,‘专利无效’是被企业、单位运用最多的一个专利法规之一,某种意义上仅次于专利的申请。企业应熟知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尤其要知道企业经常会用到的各种条例。”

        上述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建议,企业在申请实用专利时,要对该行业领域内申请过专利的企业进行周密的检索、比对,排除冲突或重复的可能。相关行业专利情况,可到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查询。企业在防止专利“被无效”方面,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据了解,我国专利法明确保护三种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此次存在争议的珠海天威  “连续供墨系统的连接装置”即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具有审批快、授权易、费用低的特点,往往被很多的申请人选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总量一直居于我国三种专利之首。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做初步审查,不进行检索和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判断,导致重复授权、专利权利稳定性差等问题而备受争议,最偏激的观点是要求取消这一专利保护。据统计,从1986年到2007年,我国专利无效请求量的50%集中于实用新型专利。

        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玉喆认为,除了加强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之外,增加发明专利的拥有量、真正掌握核心技术是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因为只有进一步提升专利的研发、申请、授权质量和数量,特别是提升发明专利的质量和数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才能真正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的质变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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