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化名)最终选择以网帖形式,指责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汾酒厂)给予他的不公平待遇。
据其自述,自2009年成为汾酒厂的一名临时工,他每月收入一直徘徊在七八百元之间。而与他在同一车间、同一班组的正式工王刚(化名)则每月可以拿到2000多元的薪水。
为什么同样的工作,收入差异却如此之大,张明无法理解。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规的精神,“临时工”这一称谓早已废除,所有员工实行全员合同制,并要求同工同酬。
汾酒厂作为国内老牌的名酒企业、上市公司,难道一直存在“临时工”的弊病?
对此,汾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苏晓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承,汾酒厂的临时工确实存在,股份公司在册的正式员工有3000多人,剩下的1000多员工则是临时工;而整个集团公司中,正式工的数量为7000多人,但旺季时全厂的工人可以达9000多人,这些人(多出的2000人)都是临时工。
据张明称,他的月收入水平在七八百元之间,去年的总收入约在8000元左右。“临时工只有奖金没有工资,工资只有正式工才有。”
据了解,张明所说的奖金,是指临时工的绩效工资,即按照每月完成的工作量所获得的相应报酬。
张明告诉记者,他2月份的奖金为781元,而与他在同一车间、同一班组、同一条生产线上的正式工王刚的工资却有2000多元。
为何同样的工作,临时工收入与正式工相差如此悬殊?汾酒集团办公室主任张琰光向记者解释说,由于临时工的岗位是辅助性的,季节性比较强,人员流动也大。由于很多临时工都是做一段时间就走,所以也不能在工资水平上和正式工一样。
对于张琰光的说法,国内知名劳资专家梁伟权表示反对。他称,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临时工”之说,不论是工作半年还是一年,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只要是签了合同,就要同工同酬,对于这一点,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释,更不存在正式工要优于临时工的说法。
但张琰光认为,目前汾酒厂临时工的待遇是基本合理的。他表示,在汾阳地区,汾酒的临时工是挣得最高的,并不存在待遇不公平的现象。“这是普遍的问题,不是哪家具体企业的问题。”
苏晓峰表示,现在只能做到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一天工作不超过8个小时,一周不超过40个小时。具体收入要想达到正式工的标准,还是有岗位的差别。现在当地的最低标准是不低于780元,临时工一个月满勤就可以达到这个标准。
而对于目前存在的临时工与正式工待遇不平等情况,苏晓峰表示,厂里也考虑进行改善,例如和工作优秀的、工作时间长、有一定技术的临时工,签订一个长期的合同。“如果是这样的话,工资待遇就可以走岗位工资制度,而不是绩效工资制度。但要一下子要扭转当前的状况,还需要一些配套的社会资源。”
此外,苏晓峰还透露,已经接到了省里的通知,自4月1日起,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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