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D:国内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的现状如何?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厉健:总体而言,国内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机制正在不断完善中,而目前虚假陈述赔偿诉讼机制已相对成熟。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后,在特定时间内参与这些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买卖且发生亏损的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获胜的概率是比较大的。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共有1万余名股民起诉四五十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被制裁的上市公司,索赔标的额约8亿~9亿元,影响较大的案件主要有“东方电子”、“银广夏”、“大庆联谊”、“杭萧钢构”、“科龙电器”、“蓝田股份”等。目前上述案件中绝大部分已结案,大约95%以上的原告通过和解或判决方式获赔现金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