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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中国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

    新华网 2010-08-30 16:31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30日在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说,到2012年,中国企业法人单位工作建会率要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

    他特别强调,各级工会要以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等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以出租车、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一些中小非公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主要对象,有的放矢地开展建会工作,消灭建会中的盲点和空白点。

    到2009年底,全国工会基层组织达到184.5万个,涵盖法人单位395.9万个,全国工会会员数达到2.26亿人,连续6年平均每年净增1000万人以上。

    据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介绍,到去年底,在华世界500强总部建会率达到87%。全国已建立各类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69041个,其中2009年当年新增9129个,其数量倍增于往年,覆盖小企业工会近9万家,占全年建会数的64%,吸纳职工入会近1000万人,为全年发展会员数的71%。

    除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外,王玉普还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程序,在条件成熟的企事业单位探索工会主席直选,确保选举工作能够真正体现会员的真实意愿,确保选出的工会主席能代表职工并为职工说话办事。

    “当前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就是要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办法,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他说。

    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工会干部的来源渠道,规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选聘管理工作,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依法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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